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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伦哲: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8-30  

						证券代码:300201            证券简称:海伦哲           公告编号:2019-053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

意公司执行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对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现将

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

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

[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上述四项简称“新

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上述准则。

    2019年4月30日,国家财政部印发《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

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公

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上述文件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1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

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2017年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3号—

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4号—套期会计》

(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相关规定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按照财会[2019]6号文件规定执行财务

报表列报格式;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

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审议程序

       2019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信息

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2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新金融工具准则主要变化

       1、金融资产分类由“四分类”改为“三分类”。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

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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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

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

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

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

撤销,且在处置时应将之前已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

益,不得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

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二)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会[2019]6号)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

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

    1、资产负债表

    (1)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

两个项目;

    (2)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

两个项目;

    (3)新增“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

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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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利润表

    (1)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项目;

    (2)“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项目位置移至“公允价值变动

收益”之后;

    (3)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号列示)”。

    3、现金流量表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

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项目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收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

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在外的除普通股以外

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报表的追溯调整。公司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

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

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

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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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

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其

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

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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