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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 聚龙: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马国强)2022-04-29  

                                                                            聚龙股份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聚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马国强)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聚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
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
勤勉尽责的义务,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
2021 年度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参与公司重大
经营决策并对重大事项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21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2 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
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所有议案均履行了规范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本
人均亲自出席了各次会议,不存在缺席或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行使
表决权的情形,并认真审阅了会议资料,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为
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2021 年度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
无异议。报告期内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应出席   实际出   以通讯表                       是否连续两
独立董                                  委托出席   缺席次                 列席股东大
           董事会   席董事   决方式参                       次未亲自出
事姓名                                    次数       数                     会次数
             次数   会次数   加次数                           席董事会


马国强       7        7         7          0         0           否             0

    二、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第1页
                                                       聚龙股份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在本
人履职期内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会议日                                                                           独立意
             会议名称                       事项内容
  期                                                                             见类型

2021 年     第四届董事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针对公司的违规担保
4 月 20     会第二十二                                                            同意
                             及资金占用的解决措施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日          次会议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
                                                                                  同意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21 年     第四届董事
04 月 28    会第二十三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日         次会议       关于聘任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 2020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对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21 年     第四届董事
                         关于公司 2021 年上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
8 月 27     会第二十五                                                            同意
                                 占用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日          次会议

2021 年     第四届董事
                         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
10 月 28    会第二十六                                                            同意
                                 占用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日         次会议

2021 年     第四届董事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针对公司的违规担保及资金占
12 月 29    会第二十七                                                            同意
                               用的解决措施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日         次会议




     三、     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战略委员会委员。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主持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日常工作。

                                                                                  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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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共召集并主持了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主要对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上一年度的工作、履职情况进行考评,并对其薪酬事项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2、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审计委员会工
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主持了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报告期内,共召集
并主持了 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分别对内审工作计划和内审部工作报告、公司定
期报告和各季度内审部提交的《内审报告》事项等进行了审核,并提出了专业的
审核意见,评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违规担保和资金占用对公司的影响,
形成工作报告上报公司董事会。

    3、战略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战略委员会工作细
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参加了战略委员会日常工作。报告期内,共参加了 2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分别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针对公司的违规担保及资
金占用的问题,并对解决措施、公司 2020 年度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涉事项提
出了建议和意见。

    四、   在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以及其他时间通过电话或邮件
等方式和公司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关
注公司外部环境和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公司相关报道,对公司重大事项
的进展情况能够做到及时的了解和掌握。

    五、   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完成了以下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公众股东的合法
权益。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
《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制度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要求公司
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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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利用参加董事会、
股东大会等机会,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汇报,对董事会
审议的议案及有关材料进行认真的审核,独立、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必要时均发
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问询、交流,通过查阅有
关资料,对公司的业务发展、风险事件及其他重大事项情况进行了解,促使公司
更加注重规范运作。

    3、为更好的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
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方面的规定,提高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的能力。

    六、   其他工作

    1、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1 年度本人尽职尽责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2022 年,本人将继续严
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马国强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第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