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04 证券简称:舒泰神 公告编号:2019-14-01 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 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事项的参 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 2018 年年 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 2019 年 03 月 05 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公告(公告编号:2019-10-07)。 2、召开和出席情况 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于 2019 年 03 月 26 日下午 14:00 在北京市经济技 术开发区经海二路 36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 2019 年 03 月 26 日下午 14:00 在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二路 36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03 月 26 日上 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19 年 03 月 25 日下午 15:00 至 2019 年 03 月 26 日下午 15:00 期间 的任意时间。 出席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17 人,代表股份 276,616,37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1085%。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 股东(或委托代理人)4 人,代表股份 256,061,19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53.790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13 人,代表股份 20,555,17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180%。中小投资者 14 人,代表股份 20,632,35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342%。 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周志文先生主持,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等相关人 士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经认真审议,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了以下 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董 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276,464,43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51%;反对票 151,93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49%;弃 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0,480,418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636%;反对 151,939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36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 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276,464,43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51%;反对票 151,93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49%;弃 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0,480,418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636%;反对 151,939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36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 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276,464,43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51%;反对票 151,93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49%;弃 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0,480,418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636%;反对 151,939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36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报 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276,464,43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51%;反对票 151,93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49%;弃 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0,480,418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636%;反对 151,939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36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276,464,43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51%;反对票 151,93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49%;弃 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0,480,418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636%;反对 151,939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36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276,464,43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51%;反对票 151,93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49%;弃 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0,480,418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636%;反对 151,939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36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276,464,43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51%;反对票 151,93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49%;弃 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0,480,418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636%;反对 151,939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36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276,464,43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51%;反对票 151,93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49%;弃 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0,480,418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636%;反对 151,939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36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和实 施进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276,464,43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51%;反对票 151,93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49%;弃 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0,480,418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636%;反对 151,939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36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变更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276,464,43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51%;反对票 151,93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49%;弃 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0,480,418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636%;反对 151,939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36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该议案经本次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276,464,43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51%;反对票 151,93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49%;弃 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0,480,418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636%;反对 151,939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36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 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 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 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舒泰神(北 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03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