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天喻信息: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4-23  

						证券代码:300205           证券简称:天喻信息            公告编号:2019-017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4 月 3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本次会议审
议的《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9 年度董事长薪酬考核方案》、《关于续聘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出售韦尔股份股票的议案》为采用中小投资
者单独计票事项。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其中,现场会议
于 2019 年 4 月 23 日(星期二)下午 3 点在公司 310 多功能会议厅召开;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9 年 4 月 23 日 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9
年 4 月 22 日 15:00 至 2019 年 4 月 23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 6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209,170,63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638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
股东及代理人 5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209,170,23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48.6379%;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代理人 1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
份数为 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
(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及代理人 1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
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新访主持。公司董事张新访、朱
松青、熊赟、余明桂、孙震、孙颉,监事李士训、王彬,高级管理人员孙静、代
恒以及见证律师魏飞武、彭珊等相关人员出席了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 以 209,170,632 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 股
反对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股弃权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通过《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向股东大会进行了述职。

    2. 以 209,170,232 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8%)、
400 股反对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0 股弃权票(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通过《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以 209,170,632 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 股
反对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股弃权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通过《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 以 209,170,632 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 股
反对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股弃权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通过《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代理人的表决情况:400股同意票(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

    5. 以 209,170,632 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 股
反对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股弃权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通过《2018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
    6. 以 209,170,232 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8%)、
400 股反对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0 股弃权票(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通过《2019 年度董事长薪酬考核方案》。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代理人的表决情况:0股同意票(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0股反对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弃权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

    7. 以 209,170,632 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 股
反对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股弃权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通过《关于续聘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代理人的表决情况:400股同意票(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

    8. 以 209,170,232 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8%)、
400 股反对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0 股弃权票(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通过《关于出售韦尔股份股票的议案》。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代理人的表决情况:0股同意票(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0股反对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弃权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中伦(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魏飞武、彭珊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及出席
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3
四、 备查文件
    1.《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中伦(武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
公司二〇一八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