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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理邦仪器:关于与同一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的公告2018-09-19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206            证券简称:理邦仪器            公告编号:2018-056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同一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事项

   深圳理邦梅塞尔诊断公司(以下简称“深圳 EMD”)在 2016 年 8 月 24 日
成为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方,基于业
务的延续性,公司与深圳 EMD 发生采购和销售等业务,并于 2017 年 2 月 8 日
签订了采购合同。自 2017 年 9 月 18 日至本次披露日(即最近连续 12 个月内),已
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为 803.51 万元,占公司 2017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0.65%。

   (二)关联关系说明

   2015 年 9 月 1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15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
理邦科技(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理邦科技”)与 BIT Analytical Instruments
GmbH(以下简称“BIT”)在香港设立 Edan-Messer Diagnostics Limited(以下
简称“香港 EMD”),理邦科技与 BIT 各持股 50%的股份,香港 EMD 主要从
事 IVD 产品的研发及生产业务。

   2016 年 8 月 24 日,香港 EMD 在深圳成立全资子公司,深圳理邦梅塞尔诊
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 EMD”)。由公司董事长张浩先生担任深圳 EMD
的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规定,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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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D 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公司与深圳 EMD 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审议情况

   经 2018 年 9 月 18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8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非
关联董事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与同一关联
人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长张浩先生担任深圳 EMD 的董事长,为关
联董事,其在本次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刘雪生、吴瑛、郑
全录事前了解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明确同
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同时,本次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基本信息

   1、名称:深圳理邦梅塞尔诊断有限公司

   2、住所: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金沙社区金辉路 15 号 1 号生产楼北座 103、
201、202、301 室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张浩

   5、注册资本:250 万美元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016002748Q

   7、经营范围:三分类血球试剂、五分类血球试剂、全自动三分类血液细胞
分析仪、全自动五分类血液细胞分析仪、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全自动化学发光分
析仪的研发、生产经营(取得相关许可后方可经营)。

   8、主要股东:Edan-Messer Diagnostics Limited 持有深圳 EMD 100%的股权。

   9、业务发展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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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 EMD 为公司与 BIT 合作成立的香港 EMD 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 IVD
产品的研发及生产业务。目前生产的主要产品包括:H30 系列三分类血液细胞分

析仪、H50 系列五分类血液细胞分析仪及与分析仪相关的试剂,其优异的产品性

能一经发布就受到国内外市场的高度关注。目前深圳 EMD 经营状况一切正常,
正借助公司在全球市场的营销网络不断进行推广。

   2017 年度,深圳 EMD 营业收入为 227.60 万元,净利润为-418.56 万元;截
止 2018 年 6 月 30 日,深圳 EMD 的总资产为 2,870.90 万元,净资产为 1,192.57
万元。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张浩先生担任深圳 EMD 的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的规定,深圳 EMD 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自 2017 年 9 月 18 日至本次披露日(即最近连续 12 个月内)及自 2018
年年初至本次披露日,公司与深圳 EMD 发生关联交易的情况如下:



     交易主体         交易对方            交易内容      累计交易金额(万元)   交易时间


                                  采购:H30 及 H50 整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   深圳理邦梅塞尔                             763.65           2017-09-18
                                  机、零配件及其相关
器股份有限公司     诊断有限公司                                                    至
                                  试剂等
                                                                               2018-09-18
                                  销售:材料等                 39.86
                       合计:                                 803.51

                                  采购:H30 及 H50 整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   深圳理邦梅塞尔                             647.15           2018-01-01
                                  机、零配件及其相关
器股份有限公司     诊断有限公司                                                    至
                                  试剂等
                                                                               2018-09-18
                                  销售:材料等                 17.58
                       合计:                                 66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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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深圳 EMD 的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
严格遵循公司采购政策,交易价格公平、公正,依据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利用
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属于正常、必要的交易行为,
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性原则,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

   2018 年年初至本次披露日,公司与关联人深圳 EMD 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
交易的总金额为 664.73 万元。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与同一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
该事项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与深圳理邦梅塞尔诊断
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的日常经营需求,属于正常的、必要的
交易行为。此项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交易事项符合市
场规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董事会在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
决时,公司关联董事采取了回避表决。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关联交
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 2018 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 2018 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8 年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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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8 年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
可意见》;

   5、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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