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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顺众昇: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11-29  

						证券代码:300208           证券简称:恒顺众昇          公告编号:2017-049



                青岛市恒顺众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市恒顺众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议于2017年11月28日以电话会议的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11月25日以通讯
方式发出,公司应出席的董事10人,实际出席的董事10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卢民
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香港全资孙公司发行境外债券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企业发行外债备案
登记制管理改革的通知》(发改外资 [2015]2044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并结合目前海外债券市场的情况和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公司香港全资孙
公司拟在中国境外发行不超过2亿美元(含 2亿美元)(等值)债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香港全资孙公司
拟发行境外债券的公告》。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境外债
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
权负责境外债券发行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及公司需要实施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事
宜,包括但不限于:
    (1)制定和调整本次境外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确定和调整本次境外债券发行
的具体条款、条件和其他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发行主体、发行时间、发行规模、期
限、利率、发行方式、评级安排、担保事项、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募集资金用
途、偿债保障安排、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本次境外债券上市等与本次债
券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聘请为本次境外债券发行提供服务的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3)在授权范围内,负责制定、审议、修改、批准与本次境外债券发行有关的
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债券条件及条款、发行通函、认购协议、担保契据、信托
协议、代理协议等),并办理境外债券的相关申报、备案、注册和信息披露手续;
    (4)办理本次境外债券的发行的申报及债券上市交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
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债券发行的申报材料,并授权总裁签署相关
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5)如监管部门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境外
债券发行的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
    (6)办理与本次境外债券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以上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于2017年12月14日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青岛市恒顺众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