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恒顺众昇:关于签订《合作协议》的公告2018-07-04  

						证券代码:300208          证券简称:恒顺众昇               公告编号:2018-026



                    青岛市恒顺众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协议的基本情况
     (一)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青岛市恒顺众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顺众昇”)为

响应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开拓“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市场,本着平等互利,
优势互补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公司与江苏正阳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正阳投资集团”)建立战略合作关系。
     公司同意利用其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社会资源及工业园建设优势为正
阳投资集团开拓海外业务及客户资源;正阳投资集团同意利用其在有色金属、化
工、电子等产品与设备的市场资源为公司拓展贸易业务。双方在互惠互利的基础
上,整合双方优势资源,于 2018 年 7 月 2 日签订了《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
协议”)。
     (二)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1、江苏正阳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明亮;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0302616601B;
     注册资本:10 亿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童卫路 7 号;
     营业期限:2014 年 6 月 11 日至 2034 年 6 月 10 日;
     营业范围:实业投资;资产收购、兼并与重组;资产委托管理;投资咨询;
财务咨询,经济信息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企业形象
策划;商品展览;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建材销售。
     正阳投资集团是一家集实业投资、项目投资、文化投资、境外投资、金融投
资、建筑安装施工、高档酒店经营管理、国内外进出口贸易、房地产开发、优质
矿产探采开发为一体的综合性大型民营企业集团。其贸易业务板块的主体主要有:
    南京海外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海外”),正阳投资集团持有其 53.33%
的股权。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土产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鸿土产”),正阳
投资集团全资子公司江苏汇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 50.91%的股权。
    2、正阳投资集团主要财务指标(合并报表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元
            项目                2018 年 1-3 月             2017 年度
          营业收入             1,428,645,457.49         6,080,763,680.78

          利润总额              81,581,675.14           413,440,008.37

           净利润               52,256,956.99           286,515,695.94

            项目              2018 年 3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7,007,992,289.01       17,087,369,249.58

          负债总额             11,376,188,869.08       11,507,822,786.64

         所有者权益            5,631,803,419.93         5,579,546,462.94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双方基本权利和义务
    1、双方均承认对方为自己的战略合作伙伴。
    2、双方应向各自的合作单位推介彼此的优势项目。
    3、双方及其旗下的各分子公司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选择对方作为合作单位。
   (二)合作内容

    1、正阳投资集团依托公司在机电设备、化工、铁合金、木材、镍矿等方面
的丰富资源,深度挖掘市场资源,开展贸易业务与进出口业务。公司通过上述合
作,每年实现不少于 12 亿元人民币的贸易规模与不少于 10 亿元的进出口代理规
模。
    1.1 贸易业务:
       (1)鉴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恒顺众昇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顺
进出口”)在机电设备、五金工具配件及化工产品等方面有丰富的国内贸易资源,
可为正阳投资集团提供货源,故正阳投资集团拟指定汇鸿土产与恒顺进出口签订
进出口协议扩大自身业务规模,合作业务额每年不少于 10 亿人民币。
    (2)鉴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恒顺新加坡国际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
加坡控股”)及其子公司在东南亚有丰富的客户与公共关系资源,故正阳投资集
团拟指定南京海外与新加坡控股指定的子公司签订进出口协议,扩大自身业务规
模,合作业务额每年不少于 4000 万美元。
    在业务总额不变的前提下,上述两项业务可根据市场行情与产品品种的变化,
互相调剂额度。
    上述两项业务公司采用“以销定采”贸易模式,即正阳投资集团公司应向公
司先行支付货款或开具信用证。
    1.2 进出口代理业务:正阳投资集团委托恒顺进出口作为汇鸿土产进出口业
务主代理商,每年开展不少于 10 亿人民币的进出口代理业务,并按代理合同额
的 2%向公司支付代理费。
    2、公司利用其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社会资源及工业园建设优势为正阳投
资集团开拓海外业务及客户资源。
    2.1 公司主导或参与的一带一路沿线产业园区、项目,同等条件下,公司优
先推荐正阳投资集团作为入园企业的机电设备、五金工具配件及化工产品供应商。
    2.2 公司协助正阳投资集团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项目投资,若该项目位
于公司已投资的产业园内,公司以最优价格为正阳投资集团提供 EPC 总包、矿产
原料及码头运输等服务。
   (三)其它

    1、本协议没有排他性,双方在合作期间都可以和其它合作伙伴进行合作。
    2、本协议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三年,到期后双方可另行协商延期。
    3、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将拟定推进计划,在本协议约定的总体业务框架下,
根据具体业务,逐一签订相应单笔贸易协议。
    4、交易双方需全力保障对方的资金安全,严格按合同要求支付货款。
    5、双方建立联络小组协调双方合作的具体事宜。
    (四)协议生效、变更及解除
    1、本协议于下列条件均成立后生效:
    1.1 协议双方按照法定程序履行完必要的审议流程;
    1.2 协议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在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
    2、对本协议的修改和变更,须经双方一致同意,并达成书面补充协议。
    3、本协议于下列情形之一发生时解除:
    3.1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任何一方均可解除本协议。
    3.2 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三、签订本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订,是双方践行“一带一路”战略的充分体现,是对“上合组织
精神”的良好示例。能够充分发挥公司在国外项目及国内贸易资源中的优势;全
面贯通国内上游供应商至国外下游客户的贸易渠道;促进国内贸易进出口;带动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发展。
    本协议的签订并实施将对公司 2018 年度经营业绩构成影响。
    四、重大风险提示
    1、本协议为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的约定,请广大投
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本协议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未来三个月内,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所持限售股份不存
在解除限售或减持的风险。
    五、后续进展情况的披露
    公司将根据协议涉及合作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要求履行后续信息披露
义务。
    六、备查文件
    双方签署的《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青岛市恒顺众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