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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顺众昇: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8-12-29  

						                 青岛市恒顺众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和《青岛市恒顺众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青岛市恒顺
众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的原则,基
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拟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与
PT Metal Smeltindo Selaras 签订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先审核,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我们事前询问了公司相关人员关于关联交易的背景情况,我们认为本次关联
交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此议案提交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对此议案应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

                      徐茂顺                     肖红英




                      孙建强                     傅   瑜


                                               2018 年 1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