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中程: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2019-07-05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青岛中程
股票代码:300208
信息披露义务人:贾晓钰
通讯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58号书香门第4号楼2单元201
住 所: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58号书香门第4号楼2单元201
联系电话:0532-66962088
权益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二〇一九年七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青岛中程”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
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青岛中程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
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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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 5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 6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 7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8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9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0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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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本报告书/报告书 指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青岛中程/上市公司/公司 指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贾晓钰
城投金控 指 青岛城投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程远投资 指 青岛程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贾晓钰与城投金控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解除协议》,
本次权益变动 指 解除将其持有的 61,322,000 股股份(占总股本的 8.01%)
对应的表决权以及提名和提案权委托给城投金控行使
说明:由于四舍五入原因,本报告书中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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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姓 名:贾晓钰;
2、曾用名:无;
3、性 别:男;
4、国 籍:中国;
5、境外居留权:无;
6、身份证号:12010319840809****;
7、住 址: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 58 号书香门第 4 号楼 2 单元 201;
8、通讯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 58 号书香门第 4 号楼 2 单元 201;
9、联系电话:0532-6696208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贾晓钰先生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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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贾晓钰先生解除与城投金控于 2017 年 12 月 26 日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
同时程远投资通过司法划转增持青岛中程股份,城投金控及其一致行动人程远投
资进行上述权益变动,有利于上市公司控制权的稳定。贾晓钰通过本次权益变动
增加其拥有青岛中程股份的权益。
二、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股份或处置其已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贾晓钰先生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青岛中程股份
的可能,如发生权益变动,将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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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权益变动方式
贾晓钰先生通过解除与城投金控于 2017 年 12 月 26 日签署的《表决权委托
协议》,增加持有青岛中程 61,322,000 股股份(占总股本的 8.01%)对应的表
决权以及提名和提案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贾晓钰先生持有上市公司 76,970,124 股股份,占上市公
司总股本的 10.05%,其中拥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 15,648,124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本的 2.04%;本次权益变动后,贾晓钰持有上市公司 76,970,124 股股份及其
对应的表决权,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0.05%。
三、《<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解除协议》主要内容
2019 年 7 月 4 日,贾晓钰先生与城投金控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解除
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双方于 2017 年 12 月 26 日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自本协议签署之日
起解除,贾晓钰不再委托城投金控行使标的股份对应的表决权以及提名和提案
权。
2、贾晓钰承诺,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其不会与青岛中程的其他股东签署
一致行动协议,或达成类似协议、安排。
3、本协议经各方签字后生效,对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贾晓钰持有上市公司 76,970,124 股股份,占上市公
司总股本的 10.05%,全部处于冻结状态,其中 76,962,600 股股份处于质押状态,
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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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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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及未
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二、其他重要信息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其他
重大事项和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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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城投金控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解除协议》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赵子明
电话:0532-68004136
传真:0532-87711598
电子邮件:hengshunzqb@188.com
地址: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 6 号永新国际金融中心 36 楼
投资者亦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查阅本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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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贾晓钰
签字 :
签署日期:2019 年 7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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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
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贾晓钰
签字 :
签署日期:2019 年 7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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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 上市公司所 青岛市城阳区流亭街道双元路
上市公司名称
限公司 在地 西侧(空港工业聚集区)
股票简称 青岛中程 股票代码 300208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 58 号书香
贾晓钰 务人联系地
名称 门第 4 号楼 2 单元 201
址
增加 减少 有无一致行
拥有权益的股份 有 □ 无
动人
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务人是否为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 否 是 □ 否
上市公司实
第一大股东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解除表决权委托 (请注明)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
披露前拥有权益
的股份数量及占 持股数量:76,970,124 股(其中拥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 15,648,124 股)
上市公司已发行
股份比例
持股比例: 10.05%(其中拥有表决权股份数量占总股本的 2.04%)
本次权益变动后,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拥 有 权 益 的 股 份 变动数量: 61,322,000 股
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比例: 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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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否
是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不排除增持的可能
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此前 6 个月是否
是 □ 否
在二级市场买卖
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侵害上市 是 □ 否 □
公司和股东权益
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未清偿其 是 □ 否 □
对公司的负债,未
解除公司为其负
债提供的担保,或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者损害公司利益
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
是 □ 否 □
否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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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贾晓钰
签字 :
签署日期:2019 年 7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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