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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森远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2017-07-27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和相关法
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过与公司管理层和有关部门进行沟通交流,并对相关资料
文件充分核实后,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鞍山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申请人民币 1.48 亿元的综合授信
额度,公司将自有土地、房产抵押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并由公司
股东郭松森先生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追加其名下 1080 万股权质押担保。授信用
于购买生产经营用原材料及配件等,期限一年。我们认为: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
常,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及偿债能力。此次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可以满足
公司扩大产业规模及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将对公司整体实力和盈利能力的
提升产生积极意义。公司已制订了严格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能有效防范风险。公
司股东郭松森先生为上述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原
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公司利润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申请 1.48 亿元综合
授信额度,期限为一年,并同意公司股东郭松森先生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
合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万寿义                     佟桂萱




                                                      2017 年 7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