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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森远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8-28  

						证券代码:300210             证券简称:森远股份      公告编号:2019-079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9 年 4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
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6 号”)的通
知。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会〔2019〕6 号文
件的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的相关内容进行了相应的变更。

    2、变更前后采用会计政策的变化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
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
行。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9〕6号中的规定
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3、变更日期
    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4、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涉及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
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1、根据财会〔2019〕6 号有关规定,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以下主要变动:
    (1)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
账款”二个项目;

    资产负债表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
账款”二个项目;
    资产负债表将增加“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债权投
资”、“其他债权投资项目”、“交易性金融负债”,减少“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

项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长期应付职工薪酬”项目。
    (2)利润表:
    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号填列)”;利润表增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信用减值损失(损
失以“-”号填列)”项目。
    (3)现金流量表: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
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
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
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
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2、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
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
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 2019 年新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
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能够更客观、公允
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

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
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的规定进
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

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

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
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变
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