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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亿通科技: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公告2019-08-12  

						证券代码:300211             证券简称:亿通科技               公告编号:2019-051



                       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9 日召开第七届
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
议案》,同意公司执行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对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现将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 2017 年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
会[201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

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财会[2017]14 号)等四项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简称“新金融准则”,要求境内上
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
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和财会[2019]6 号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企业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
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财会[2019]6 号要求编制执行。根据财会[2019]6 号的有关
要求,公司属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
财会[2019]6 号通知附件 1 和附件 2 的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及部分科目列报进行相应调
整。

    (二)变更日期
    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准则”;公司将以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
规定的起始日期开始执行。
    (三)变更前后所采用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按“新金融准则”、财会[2019]6 号文件规定执
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
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审批程序
    2019 年 8 月 9 日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新金融准则修订内容主要包括: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
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三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修改为“预期损失法”, 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
用损失情况,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
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
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根据新金融准则衔接规定要求,公司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 2018 年度相关财务指标。因此,本次变更不会对会计政策变更
之前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影响。
     (二)根据财会[2019]6 号有关规定,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以下主要变动:
     1、资产负债表:
     (1)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
账款”二个项目;

     (2)资产负债表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
账款”二个项目。
     2、利润表:
     (1)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
填列)”。

     (2)将利润表“减:信用减值损失”调整为“加: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
填列)”。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仅影响财务报表列报,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
股东权益无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
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
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
会同意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的调
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产生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 关决策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