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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亿通科技:财务管理制度(2019年8月)2019-08-12  

						                                SZ.300211                                                                                                         财务管理制度



                                                      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1

第二章       财务组织体系 ...................................................................................................................................... 1
第三章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 3
第四章 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5
第五章 减值准备的核销....................................................................................................................................34

第六章 会计档案管理 .......................................................................................................................................35
第七章 资金管理制度 .......................................................................................................................................37
第八章 会计核算管理 .......................................................................................................................................38

第九章 利润及分配管理....................................................................................................................................39
第十章 关联交易决策管理 ................................................................................................................................40
第十一章 财务报告与分析管理 .........................................................................................................................41

第十二章 成本与费用管理 ................................................................................................................................42
第十三章 财产管理制度....................................................................................................................................43
第十四章 预算管理...........................................................................................................................................45
第十五章 税务管理...........................................................................................................................................46

第十六章 筹资与投资管理 ................................................................................................................................47
第十七章 预计负债的确认和审批......................................................................................................................48
第十八章 财务信息系统管理.............................................................................................................................49

第十九章 附则..................................................................................................................................................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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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管理,规范公司财务
工作,保证会计信息质量,使公司的财务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制度》、《会
计基础工作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是规范公司会计核算程序和财务管理工作的管理办法。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执行
本制度,其他各子公司可根据本制度,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实施细则,并报备总公司备案。


                                  第二章 财务组织体系
    第四条   公司负责人对公司财务管理的建立健全、有效实施以及经济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负
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在董事会领导下由总经理组织实施,公司财务负责人对董事会和总经理负责。

为规范财务负责人的行为,提高公司财务工作质量,加强公司财务监督,健全公司内部监控机制,
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公司制定了《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
    第五条   公司设立财务总监岗位,是公司的财务负责人,是公司财务、会计活动进行管理和监
督的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设立财务部部长是公司的会计机构财务部负责人,是依法对公司经营活动
进行会计核算和监督的负责人,负责和组织公司财务管理工作。财务总监必须按《公司法》、《公司

章程》以及《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的任职条件与聘任程序进行聘任或解聘。
    第六条   公司设立财务部,专门办理公司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事项,财务部配备与工作相适
应、具有会计专业知识和资质的会计人员。财务部根据会计业务设置工作岗位。会计工作岗位,可
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收入、费用、债权
债务、账务处理等工作,财务部应建立岗位责任制,以满足会计业务需要。

    第七条   财务会计各岗位应按照《职位说明书》要求聘用及考核,财务会计岗位的任用采用回
避制度,不得聘任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利益关联方的亲属。
    第八条   公司对下属子公司财务管理实行归口管理,向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委派财务负责人并
依照规定程序聘任和解聘。由公司财务部门对控制子公司、分公司财务进行业务管理、指导与监督
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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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条     财务会计人员职业道德:
    (一) 财务会计人员树立诚信、责任心、严谨求实、坚持原则的良好职业品质和严谨的工作
      作风,严守工作纪律,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二) 财务会计人员应当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提高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相关法

      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统一会计准则,以及熟悉公司的各项内控管理制度。
    (三) 财务会计人员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会计工
     作,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办理会计业务应当实事求是、
     客观公正。熟悉本单位经营情况和管理情况,运用掌握的会计信息和方法,改善内部管理,
     提高经济效益。

    (四) 财务会计人员应保守公司秘密,按规定提供财务会计信息,遵守公司制定的内幕知情
      人登记制度和各项报备制度。
   第十条 财务部工作职责:
   (一)根据国家财务、会计、税收、经济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制定和贯彻执行公司
      会计政策、会计核算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

   (二)准确核算并按规定及时、准确、完整的对内对外报送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为公司
      的经营决策和财务管理提供可靠依据;
   (三)根据公司经营战略和目标,负责制定和完善公司财务预决算制度并组织实施,控制和降
      低成本费用;
   (四)负责公司资金的筹集、营运、分析及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安排资金运用,满

      足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
   (五)负责公司税务管理和税务筹划,争取税务优惠,合法纳税;
   (六)进行公司所有部门的会计核算工作,做好公司各种会计帐务及凭证的制作和登录,按时
      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七)按照规定妥善保管财务资料和会计档案,及时将各类凭证、数据归档,妥善保管;

   (八)协调公司同券商、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的关系,并配合其工作;
   (九)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十一条 财务会计人员实行定期或不定期轮岗制度。公司会计人员实行定期或不定期轮岗制
度,一般 3--4 年轮岗一次,会计人员具体轮岗时间由公司财务负责人结合实际情况确定,由公司
审核通过后执行。

   第十二条    财务会计人员轮岗人员必须办理交接手续。会计人员因工作调动或离职,必须将本
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管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离职。办理移交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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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必须编制移交清册,由交接双方和监交人(财务部长、财务总监)在移交清册上签名,移交清
册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第十三条 财务会计人员因徇私舞弊、重大失职、泄露机密等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重大影响应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罚制度等对其追究刑事、民事责任。


                     第三章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第十四条 公司会计政策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制定在会计确认、计量、报告中
所采取的原则、基础和处理方法;会计估计是对结果不确定的交易或事项以最近可利用的信息为基
础所作的判断。
   (一)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在每一会计期间和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子公

      司应执行与公司统一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对同一经济事项在会计核算原则、基础和方法
      上与公司保持一致。
   (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变更会计政策:
     1、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要求变更。
     2、根据业务事项的实际变动情况自主变更会计政策,且该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提供更可靠、更

       相关的会计信息。
   (三)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的,应当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处理,
      将会计政策变更累积影响数,调整列报前期最早期初留存收益,其他相关项目的期初余额和
      列报前期披露的其他比较数据也应当一并调整,确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累积影响数不切实可
      行的除外。

   (四)确定会计政策变更对列报前期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应当从可追溯调整的最早期间期初
      开始应用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在当期期初确定会计政策变更对以前各期累积影响数不切实可
      行的,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处理。
   (五)公司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会计政策变更有关的下列信息:
     1、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内容和原因。

     2、当期和各个列报前期财务报表中受影响的项目名称和调整金额。
     3、无法进行追溯调整的,说明该事实和原因以及开始应用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的时点、具体应
        用情况。
   (六)会计政策变更应由财务部作出变更申请经财务负责人审核后报董事会批准。
   (七)自主变更会计政策达到以下标准之一的,在董事会审议批准后,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审计报告,专项审计报告与董事会议案同时在定期报告披露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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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大会审议:
      1、会计政策变更对定期报告的净利润的影响比例超过 50%的;
      2、会计政策变更对定期报告的所有者权益的影响比例超过 50%的;
      3、会计政策变更对定期报告的影响致使盈亏性质发生变化的; 董事会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本制度规定等进行股东大会审议的安排,在召开前述股东大会期间,须
           向投资者提供网络投票平台。
   第十五条 会计估计变更
   (一)企业赖以进行估计的基础发生了变化,或者由于取得新信息、积累更多经验以及后来的
         发展变化,可能需要对会计估计进行修订。会计估计变更的依据应当真实、可靠。

   (二)会计估计变更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会计估计变更仅影响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应当在
      变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的,其影响数应当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
      间予以确认。
   (三)企业难以区分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估计变更的,应当将其作为会计估计变更进行处理。
   (四)会计估计变更应由财务部作出变更申请经财务负责人审核后报董事会批准,达到以下标

      准的之一的,应当在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提交专项审计报告并在定期报告披露前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1、会计估计变更对定期报告的净利润的影响比例超过 50%的;
      2、会计估计变更对定期报告的所有者权益的影响比例超过 50%的;
      3、会计估计变更对定期报告的影响致使公司的盈亏性质发生变化。 在召开前述股东大会期

间,须向投资者提供网络投票渠道。
   第十六条 会计差错更正
   (一)前期差错,是指由于没有运用或错误运用以下两种信息,而对前期财务报表造成遗漏或
误报。
      1、编报前期财务报表时能够合理预计取得并应当加以考虑的可靠信息。

      2、前期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时能够取得的可靠信息。
   (二)前期差错通常包括计算错误、应用会计政策错误、疏忽或曲解事实以及舞弊产生的影响
      以及存货、固定资产盘盈等。
   (三)企业应当采用追溯重述法更正重要的前期差错,确定前期差错累积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
除外。

   (四)企业应当在重要的前期差错发现后的财务报表中,调整前期比较数据。
   (五)当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事项时,公司审计部应收集、汇总相关资料,调查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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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原因,进行责任认定,并拟定处罚意见和整改措施。审计部形成书面材料详细说明会计差
     错的内容、会计差错的性质及产生原因、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及
     更正后的财务指标、会计师事务所重新审计的情况、重大会计差错责任认定的初步意见。之
     后,提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抄报监事会。公司董事会对审计委员会的提议做出专门

     决议。


                           第四章 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第十七条 会计年度
        会计年度为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第十八条 记账本位币

        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第十九条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
   (一)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认定为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
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
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
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

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
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
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本公司为进行企业合并而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企业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
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合并中发行权益性证券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抵减权益性证券溢价收入,溢价收入不足
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被合并各方采用的会计政策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本公司在合并日按照本公司会计政策进行调整,
在此基础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确认。
   (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认定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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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
    购买方通过一次交换交易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
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
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

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
认金额。
    购买方的合并成本和购买方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
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
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三)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
    本公司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
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
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购
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

计处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
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
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应当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
益。

    第二十条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一)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二)控制的依据: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
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视为投资方控制被投资方。相关活动,
系为对被投资方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

    (三)决策者和代理人
    代理人仅代表主要责任人行使决策权,不控制被投资方。投资方将被投资方相关活动的决策权
委托给代理人的,将该决策权视为自身直接持有。
    在确定决策者是否为代理人时,公司综合考虑该决策者与被投资方以及其他投资方之间的关系。
    1、存在单独一方拥有实质性权利可以无条件罢免决策者的,该决策者为代理人。

    2、除 1 以外的情况下,综合考虑决策者对被投资方的决策权范围、其他方享有的实质性权利、
决策者的薪酬水平、决策者因持有被投资方中的其他权益所承担可变回报的风险等相关因素进行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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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
    (四)投资性主体
       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视为投资性主体:
       1、该公司是以向投资者提供投资管理服务为目的,从一个或多个投资者处获取资金;

       2、该公司的唯一经营目的,是通过资本增值、投资收益或两者兼有而让投资者获得回报;
       3、该公司按照公允价值对几乎所有投资的业绩进行考量和评价。
    属于投资性主体的,通常情况下符合下列所有特征:
       1、拥有一个以上投资;
       2、拥有一个以上投资者;

       3、投资者不是该主体的关联方;
       4、其所有者权益以股权或类似权益方式存在。
    (五)合并程序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如子公
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

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
    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及合并所有者(股东)权益变动表分别以本公
司和子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股东)权益变动表为基础,在抵销本公
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及
合并所有者(股东)权益变动表的影响后,由本公司合并编制。

    本公司向子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全额抵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子公司向本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本公司对该子公司的分配比例
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子公司之间出售资产所发
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本公司对出售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本公司的份额,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
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
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子公司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
额,在合并利润表中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以“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列示。有少数
股东的,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增加“少数股东权益”栏目,反映少数股东权益变动的情况。

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
余额仍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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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调
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
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
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

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或其他方式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
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
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
合并现金流量表。

    本公司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以及业务,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
初数;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六)特殊交易会计处理
    1、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拥有的子公司股权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
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
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应
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3、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的处理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
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

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
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4、企业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且该多次交易属于一揽子交
易的处理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

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
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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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务管理制度

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判断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制权过程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原则如下: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
多次交易事项属于一揽子交易: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第二十一条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列示于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是指库存现金及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持有的期
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及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第二十二条 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按业务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入账。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
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生的折算差额除了为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

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于资产负债表日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等,若采用与本公司不同的记账本位币,需对其外
币财务报表折算后,再进行会计核算及合并财务报表的编报。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
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资产
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
单独列示。
   外币现金流量表中各项目的现金流量,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

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处置境外经营时,与该境外经营有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
入处置当期损益。
   第二十三条 金融工具
   (一)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公司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对于以常规方式购买或出售金融资产的,本公司在交易日确认将收到的资产和为此将承担的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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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务管理制度

债,或者在交易日终止确认已出售的资产,同时确认处置利得或损失以及应向买方收取的应收款项。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公司转移了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
酬,但是,本公司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
负债)。
    (二)金融资产的分类

    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1)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2)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
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的金融资产:
    (1)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
标。
    (2)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

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按照本条第 1)项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按照本条第 2)项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投资)之外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其分类为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可以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并按照规定确认股利收入。该指定一经做出,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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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务管理制度

撤销。本公司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确认的或有对价构成金融资产的,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三)金融负债的分类
   除下列各项外,本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
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3)不属于本条第 1)项或第 2)项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本条第 1)项情形的以低
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本公司作为购买方确认的或有对价形成金融负债的,该金融负
债按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
   在初始确认时,为了提供更相关的会计信息,本公司可以将金融负债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指定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
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本公司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该指定一经做出,不得撤销。
   (四)嵌入衍生工具
   嵌入衍生工具,是指嵌入到非衍生工具(即主合同)中的衍生工具。

   混合合同包含的主合同属于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规范的资产的,本公司将该混合合同作为
一个整体适用该准则关于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
   混合合同包含的主合同不属于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规范的资产,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
本公司从混合合同中分拆嵌入衍生工具,将其作为单独存在的衍生工具处理:
   1)嵌入衍生工具的经济特征和风险与主合同的经济特征和风险不紧密相关。

   2)与嵌入衍生工具具有相同条款的单独工具符合衍生工具的定义。
   3)该混合合同不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
   (五)金融工具的重分类
   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本公司对
所有金融负债均不得进行重分类。

   本公司对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自重分类日起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相关会计处理。重分类日,
是指导致本公司对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的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

                                          11
                                                                        财务管理制度

    (六)金融工具的计量
    1、初始计量
    本公司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

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应当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2、后续计量
    初始确认后,本公司对不同类别的金融资产,分别以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后续计量。
    初始确认后,本公司对不同类别的金融负债,分别以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或以其他适当方法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经下列调整后的结
果确定:
    1)扣除已偿还的本金。
    2)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

摊销额。
    3)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本公司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利息收入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但下列情况除外:
    1)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

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2)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
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本公司按照上述政策对
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运用实际利率法计算利息收入的,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
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并且这一改善在客观上可与应用上述政策之后发生的某一事件相联系(如

债务人的信用评级被上调),本公司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七)金融工具减值
    1、减值项目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1)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

融资产。
    2)租赁应收款。

                                             12
                                                                        财务管理制度

    3)贷款承诺和财务担保合同。
    本公司持有的其他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不适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以及衍生金融资产。

    2、减值准备的确认和计量
    除了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以及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
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的金融资产之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
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计量其损失准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及其变
动: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
金融工具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无论本公司评估信用损失的基础是单
项金融工具还是金融工具组合,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
当期损益。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

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无论本公司评估信用损失的基础是单项
金融工具还是金融工具组合,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
期损益。
    对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
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将整个存续期

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即使该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整个存
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小于初始确认时估计现金流量所反映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本公司也将预期
信用损失的有利变动确认为减值利得。
    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投资),本公司在
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并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且不应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

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
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
本公司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
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在组
合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13
                                                                       财务管理制度

    对于适用本项政策有关金融工具减值规定的各类金融工具,本公司按照下列方法确定其信用损
失:
    (1)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本公司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
现值。

    (2)对于租赁应收款项,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
差额的现值。
    (3)对于未提用的贷款承诺,信用损失应为在贷款承诺持有人提用相应贷款的情况下,本公司
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4)对于财务担保合同,信用损失应为本公司就该合同持有人发生的信用损失向其做出赔付的

预计付款额,减去本公司预期向该合同持有人、债务人或任何其他方收取的金额之间差额的现值。
    (5)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损
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3、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时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和该工具在资产负债

表日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来判定金融工具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除特殊情形外,
本公司采用未来 12 个月内发生的违约风险的变化作为整个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变化的合理估计,
以确定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已显著增加。
    4、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减值
    对于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

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当单项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
特征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如果有客观证据表
明某项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准备
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

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
期信用损失。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依据
           应收票据组合 1                   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 2         评估为正常的、低风险的商业承兑汇票
           应收账款组合 3                     账龄组合

    应收票据组合 1:对于银行承兑汇票,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
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预测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本

公司对银行承兑汇票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率为 0%。
                                             14
                                                                           财务管理制度

    应收票据组合 2:对于评估为正常的、低风险的商业承兑汇票,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
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预测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账款组合 3: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本公司按应收账款的账龄作为信用风

险特征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
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账龄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
账龄                                                                    预期信用损失率(%)
1 年以内(含 1 年)                                                                       5
1—2 年 (含 2 年)                                                                      15
2—3 年 (含 3 年)                                                                      50
3-4 年(含 4 年)                                                                       100
4-5 年(含 5 年)                                                                       100
5 年以上                                                                                100


    5、其他应收款
    按照“(七)金融资产减值”中的描述确认和计量减值。
    当单项其他应收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
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依据
                其他应收款组合 1                         应收保证金
                其他应收款组合 2                           应收押金
                其他应收款组合 3                             备用金


    组合 1:对于应收保证金,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

的预测,通过预测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组合 2:对于应收押金,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
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组合 3:对于备用金,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
测,通过预测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6、长期应收款

    本公司长期应收款为系分期收款销售或融资租赁给交通公安部门的视频监控及配套设施的应收

款项,收入资金最终来源为地方财政预算资金,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
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15
                                                                          财务管理制度


    当单项长期应收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长

期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                           确定组合依据
         长期应收款组合 1               未发生过逾期的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组合 2                 已逾期的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组合 1:对于未发生过逾期的长期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

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该组合预期
信用损失率为 0%。
    长期应收款组合 2:对于已逾期的长期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
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按下列逾期的账龄
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逾期账龄                                                 预期信用损失率(%)
    1 年以内(含 1 年)                                                        5
    1—2 年 (含 2 年)                                                       15
    2—3 年 (含 3 年)                                                       50
    3-4 年(含 4 年)                                                        100
    4-5 年(含 5 年)                                                        100
    5 年以上                                                                 100


    对于发生过逾期但目前未逾期,或者已部分逾期的长期应收款中未逾期的部分,本公司结合以
往逾期或当前逾期的情况进行信用风险评估并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八)利得和损失
    本公司将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

或金融负债属于下列情形之一:
    1)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规定的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2)是一项对非交易性权益工具的投资,且本公司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3)是一项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负债由本公司自身信

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其公允价值变动应当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4)是一项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投资),其
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本公司只有在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时,才能确认股利收入并计入当期损益:
    1)本公司收取股利的权利已经确立;

                                             16
                                                                        财务管理制度

    2)与股利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
    3)股利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
    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
按照本项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将一项以摊余成本计

量的金融资产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按照该资产在重分类
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原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将一项以摊余成本计量
的金融资产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按照该金融资产在
重分类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原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摊余成本
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时计入当期损益

或在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相关期间损益。
    对于本公司将金融负债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金融负债
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该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2)该金融负债的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按照本条第 1)规定对该金融负债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进行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
会计错配的,本公司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包括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
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
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本公司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的,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
计入留存收益。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所有利得或损失(债务
工具投资),除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直至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或
被重分类。但是,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该金融资产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

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将该
金融资产重分类为其他类别金融资产的,对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出,调整该
金融资产在重分类日的公允价值,并以调整后的金额作为新的账面价值。
    (九)报表列示
    本公司将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科

目中列示。自资产负债表日起超过一年到期且预期持有超过一年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非流动金融资产,在“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科目列示。

                                             17
                                                                        财务管理制度

    本公司将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长期债权投资,在“债权投资”科目中列示。自资产负债表
日起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投资,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科目列示。本公司购入的以摊余
成本计量的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在“其他流动资产”科目列示。
    本公司将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长期债权投资,在“其他债权投

资”科目列示。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投资的期末账面价值,在“一年内到期的
非流动资产”科目列示。本公司购入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一年内到期的
债权投资,在“其他流动资产”科目列示。
    本公司将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在“其
他权益工具投资”科目列示。

    本公司承担的交易性金融负债,以及本公司持有的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在“交易性金融负债”科目列示。
    (十)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公司发行(含
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

扣减。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本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分配作为利润分配处理,
发放的股票股利不影响所有者权益总额。
    第二十四条 应收款项
    详见“第二十三 金融工具”。
    第二十五条 存货

    (一)存货的分类
    存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和智能化监控工程成本等,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列示。
    (二)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的成本按加权平均法核算,在产品的成本为投入的原材料;库存商品成本包括原材
料、直接人工以及在正常生产能力下按照一定方法分配的制造费用;智能化监控工程成本包括工程

施工中投入的原材料、发生的人工费用及工程费用。
    (三)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
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
额。公司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

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四)存货的盘存制度

                                           18
                                                                         财务管理制度

    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五)低值易耗品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在领用时采用一次摊销法核算成本。
    (六)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资产,确认为持有待售资产:
    1、该资产必须在其当期状况下仅根据出售此类资产的通常和惯用条款即可立即出售;
    2、公司已经就处置该部分资产作出决议;
    3、公司已经与受让方签订了不可撤销的转让协议;
    4、该项转让将在一年内完成。


    第二十六条 长期股权投资
    (一)投资成本确定

      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的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述方法确认其初始投
资成本: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
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
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

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
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
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
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企业合并》的有关规
定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详见第四章第十九条)
    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应当于发生时
计入当期损益。
    3、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确

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1)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
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2)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
成本。与发行权益行证券直接相关的费用,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的
                                            19
                                                                       财务管理制度

有关规定确定。
  (3)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但合同
 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4)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

 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
 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5)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二)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初始投
  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公司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
  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

  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
  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投资方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
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
值;投资方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

的账面价值;投资方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
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投资方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
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
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投资方不一致的,按照投资方的会计政策及会计
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

     投资方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
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投资方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被投资单位以后实
现净利润的,投资方在其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投资方计算确认应享有或应分担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时,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
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方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

益。投资方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
等的有关规定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

                                          20
                                                                      财务管理制度

    投资方对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
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无论以上主体是否对这部分投资具有重大影响,投资方都
按照《金融工具》政策的有关规定,对间接持有的该部分投资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
益,并对其余部分采用权益法核算。

    (三)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
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
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

    (四)处置部分股权的处理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
改按“金融工具”的政策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
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
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
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
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
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的有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
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的相关内

容处理。
    (五)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全部或部分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的处理
    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的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以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处置
费用孰低的金额列示,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低于原账面价值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对于
未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的剩余权益性投资,采用权益法进行会计处理。已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对联营

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不再符合持有待售资产分类条件的,从被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之日
起采用权益法进行追溯调整。分类为持有待售期间的财务报表作相应调整。
    (六)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理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
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

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七)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21
                                                                         财务管理制度

    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
这些政策的制定,则视为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
    (八)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当出现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大于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等类似情况

时,投资方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可收回金额低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应当计提减
值准备。
    (九)合营安排
      1、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的依据
    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

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则视为共同控制。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
安排的,不视为共同控制。
    2、合营安排的分类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3、共同经营参与方的会计处理

 合营方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
处理:
 (1)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该资产等由共同经营出售给
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
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合营方全额确认该损失。

    合营方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将该资产等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
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购入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
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合营方按其承担的份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的参与方,如果享有该共同经营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共同经营相关负
债的,按照上述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否则,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4、合营企业参与方的会计处理
    合营方按照“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政策对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22
                                                                         财务管理制度

   对合营企业不享有共同控制的参与方根据其对该合营企业的影响程度进行会计处理:
   (1)对该合营企业具有重大影响的,按照“本制度长期股权投资”的政策进行会计处理。
   (2)对该合营企业不具有重大影响的,按照本制度“金融工具”的政策进行会计处理。
   第二十七条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及已出租的建筑物,以实际成
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
能够可靠的计量时,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否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所有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按其预计使用寿命及净残值率对建筑
物和土地使用权计提折旧或摊销。

   1、对于建筑物,参照固定资产的后续计量政策,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
   2、对于土地使用权,参照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政策,采用直线法摊销。
   投资性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自用时,自改变之日起,将该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固定资产或无形
资产。自用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时,自改变之日起,将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转
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发生转换时,以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对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并作
适当调整。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
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
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投资性房地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第二十八条 固定资产
   (一) 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二)固定资产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
   购置或新建的固定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相
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

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所有其他后续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
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

                                          23
                                                                       财务管理制度

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三)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

              类别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20-30 年              5%            4.75%至 3.17%

   简易房及构筑物                 5-20 年              5%            19%至 4.75%

   机器设备                        10 年               5%                9.5%

   电气设备                        10 年               5%                9.5%

   仪器仪表                        5年                 5%                19%

   运输工具                        5年                 5%                19%

   办公设备                        5年                 5%                19%


   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

   (四)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当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均低于固定资产
账面价值时,确认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
额。可收回金额根据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固定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
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符合持有待售条件的固定资产,以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孰低的金额列示。公允价
值减去处置费用低于原账面价值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五)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方法:
   1、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
具体认定依据为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条件的:

   (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2)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
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3)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4)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2、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计价方法: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初始计价为租赁期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
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租赁过程中发生的手续费、印花税等直接费用,计
入租入资产初始成本。

                                            24
                                                                         财务管理制度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后续计价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及减值准备。
    第二十九条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费用、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以及在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所发生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
    当在建工程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第三十条 借款费用
    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固定资产的购
建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及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

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并计入该资产的成本。当购建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停止资本化,
其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资产的购建活动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 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活动重新开始。
    在资本化期间内,专门借款(指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专门借入的款项)以专
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

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一般借款则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
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
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
整每期利息金额。

    第三十一条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及软件、通过建设经营移交方式(BOT)取得的资产等,以实际
成本计量。
    (一)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按可使用年限年平均摊销,流转土地自取得之月起按 50 年平均摊销。外购土地

   及建筑物的价款难以在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之间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
    (二)专利权
       专利权自取得权利证书起按 10 年或法律规定有效期限孰短平均摊销。
    (三)软件著作权
       软件著作权自取得之月起按 10 年平均摊销。

    (四)通过 BOT 方式取得的资产按基础设施经营权期限平均摊销。
    (五)无形资产减值

                                           25
                                                                         财务管理制度

   当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均低于无形资产
账面价值时,确认无形资产存在减值迹象。无形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
额。可收回金额根据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无形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
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六)定期复核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
整。本公司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估计其使用寿命时通常考虑以下因素:
   1、运用该资产生产的产品通常的寿命周期、可获得的类似资产使用寿命的信息;
   2、技术、工艺等方面的现阶段情况及对未来发展趋势的估计;

   3、以该资产生产的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市场需求情况;
   4、现在或潜在的竞争者预期采取的行动;
   5、为维持该资产带来经济利益能力的预期维护支出,以及公司预计支付有关支出的能力;
   6、对该资产控制期限的相关法律规定或类似限制,如特许使用期、租赁期等;
   7、与公司持有其他资产使用寿命的关联性等。

   第三十二条 研究与开发
   根据内部研究开发项目支出的性质以及研发活动最终形成无形资产是否具有较大不确定性,研
究与开发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
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管理层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能够证明该无形资产将如何产生经济利益;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
   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前期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
以后期间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当开发支出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第三十三条 商誉
   商誉为股权投资成本超过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于投资取得日的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或者为非

                                           26
                                                                       财务管理制度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成本超过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份额的
差额。
    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在合并财务报表上单独列示。购买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股权投资成本超过
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的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包含于长期股权投资。

    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时,商誉的账面价值根据企业合并的协同效
应分摊至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期末商誉按成本减去累计减值损失后的净额列示。
    第三十四条 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一)股份支付的种类
    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二)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对于授予的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授
予的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选用的期权定价模
型考虑以下因素:1、期权的行权价格;2、期权的有效期;3、标的股份的现行价格;4、股价预计
波动率;5、股份的预计股利;6、期权有效期内的无风险利率。

    (三)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
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应当与实际可行权
数量一致。
    (四)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按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
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
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
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
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以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
相应增加负债。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
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

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3、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

                                             27
                                                                        财务管理制度

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数量,则将增加的权益工
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
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
式修改股份支付计划的条款和条件,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

除非本公司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4、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的非市场条件而被取消的除
外),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
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
本公司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五)回购本公司股份相关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按法定程序报经批准采用收购本公司股票方式减资的,按注销股票面值总额减少股本,
购回股票支付的价款(含交易费用)与股票面值的差额调整所有者权益,超过面值总额的部分,应
依次冲减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低于面值总额的,低于面值总额的部分增
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本公司回购的股份在注销或者转让之前,作为库存股管理,回购股份的全部支出转作库存股成
本。
    库存股转让时,转让收入高于库存股成本的部分,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低于库存股成本
的部分,依次冲减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因实行股权激励回购本公司股份的,在回购时,按照回购股份的全部支出作为库存股处理,同

时进行备查登记。
    第三十五条 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包括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及其他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
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按预计受益期间分期平均摊销,并以实际支出减去累计摊销后的净额列
示。

    第三十六条 资产减值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
年进行减值测试。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长期股权投资等,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
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
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

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
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

                                             28
                                                                         财务管理制度

最小资产组合。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如果在以后期间价值得以恢复,也不予转回。
    第三十七条 资产组
    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

据。同时,在认定资产组时,考虑公司管理层管理生产经营活动的方式和对资产的持续使用或者处
置的决策方式等。
    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按该资产
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第三十八条 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
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企业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
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一)短期薪酬
    1、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

相关资产成本。
    2、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
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3、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
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

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在职工提供服务从而增加了其未来享有的带薪缺勤权利时,确认与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
酬,并以累积未行使权利而增加的预期支付金额计量。在职工实际发生缺勤的会计期间确认与非累
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
    4、利润分享计划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确认相关的应付职工薪酬:

    (1)因过去事项导致现在具有支付职工薪酬的法定义务或推定义务;
    (2)因利润分享计划所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义务金额能够可靠估计。
    (二)辞退福利
    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
期损益:

     1、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
     2、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29
                                                                       财务管理制度

    (三)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设定提存计划
    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
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根据设定提存计划,预期不会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

束后十二个月内支付全部应缴存金额的,公司将全部应缴存金额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设定受益计划
    公司对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包括下列四个步骤:
    1、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
等做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归属期间。公司将设定受益计划

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2、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公司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
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公司以设
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3、确定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4、确定应当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
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当职工后续年度的服务将导致其享有的设定受益计划福
利水平显著高于以前年度时,按照直线法将累计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分摊确认于职工提供服务而导致
企业第一次产生设定受益计划福利义务至职工提供服务不再导致该福利义务显著增加的期间。

    报告期末,公司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
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在设定受益计划下,公司在下列日期孰早日将过去服务成本确认为当期费用:
    (1)修改设定受益计划时。
    (2)企业确认相关重组费用或辞退福利时。

    公司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确认一项结算利得或损失。
    (四)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关于设定提存计划的有
关政策进行处理。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按照关于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政策,确认和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

或净资产。在报告期末,将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下列组成部分:
    1、服务成本。

                                           30
                                                                         财务管理制度

    2、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
    3、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上述项目的总净额应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长期残疾福利水平取决于职工提供服务期间长短的,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确认应付长期

残疾福利义务;长期残疾福利与职工提供服务期间长短无关的,公司在导致职工长期残疾的事件发
生的当期确认应付长期残疾福利义务。
    第三十九条 借款
    借款按公允价值扣除交易成本后的金额进行初始计量,并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
计量。于资产负债表日起 12 个月(含 12 个月)内偿还的借款为短期借款,其余借款为长期借款。

    第四十条 预计负债
    因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等形成的现时义务,当其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的流出,在该义
务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为预计负债。对于未来经营亏损,不确认预计负债。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
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

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因随着时间推移所进行的折现还原而导致的预计负债账面价值的增
加金额,确认为利息费用。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以反映当前的最佳估计数。
    第四十一条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包括应纳

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按照税法规定能够于以后年度抵减应纳税所得
额的可抵扣亏损,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于商誉的初始确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
递延所得税负债。对于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非企业合并的
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
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

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应
纳税所得额为限。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
债,予以确认。但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的,不予确认。
    第四十二条 收入确认

                                           31
                                                                       财务管理制度

    收入的金额按照日常经营活动中销售商品、提供工程服务及让渡资产使用权时,已收或应收合
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收入按扣除增值税、商业折扣、销售折让及销售退回的净额列示。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相关的收入能够可靠计量且满足下列各项经营活动的特定
收入确认标准时,确认相关的收入。

    (一)销售商品
    商品销售在将销售合同或订单约定的产品发货运输至客户处,经客户验收确认且本公司开具发
票时确认营业收入,即在商品的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给买方,本公司不再对该商品实
施继续管理权和实际控制权,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并且与销售该商品相关的收
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

    (二)智能化监控工程
    智能化监控工程主要为建筑智能化工程服务、通信管道工程服务及视频监控服务。
    1、建筑智能化工程服务
    建筑智能化工程服务主要为建筑智能化弱电设备及相关线路的建造安装服务。本公司根据工程
服务项目合同内容制定成本预算,其中:项目材料成本预算根据询价结果合理确定,项目人工成本

及费用根据上年度同类型工程服务项目的工费耗用合理确定。对于跨年度的工程服务项目,由本公
司与工程委托方共同测定当前会计年度的工程服务项目完工进度。
    提供的工程服务在同一会计年度开始并完成的,按工程审价报告金额或工程委托方确定的结算
价确认营业收入。即于同一会计年度开始并完成的工程服务,在工程服务已经提供,收到价款或取
得收取价款的证据且工程的成本费用能可靠计量时,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

    提供的工程服务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会计年度的,工程进度按完工百分比法核算收入及成本,
根据工程服务合同金额、工程服务项目已经发生的成本占项目成本预算的比例,由本公司与工程委
托方共同测定的完工进度来确认工程服务营业收入。即工程服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会计年度的,
在工程服务合同的总收入、工程服务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与交易相关的价款很可能流入,
已经发生的成本和为完成工程服务将要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营业收入

的实现。
    2、通信工程服务
    通信工程服务主要为公用通信网络的用户通信管道与线路、综合布线及配套设备的工程建设服
务。通信工程服务期限在一年内的,在工程服务完成时按工程审定金额或委托方确认的协议金额确
认营业收入;通信工程服务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根据工程服务合同的总收入及本公司与工程委托方

共同测定的完工百分比确认营业收入。
    3、视频监控服务

                                          32
                                                                         财务管理制度

    视频监控服务主要为经地方社会治安办授权建设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网络并提供网络运维服务。
在监控设施建设完成并经委托方验收合格后,根据服务合同的约定按监控点服务工作量确认营业收
入。
    4、智能化监控工程竣工后分期收款、BT 项目

    公司承接工程项目并提供建造服务的,建造期间,对于所提供的建造服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第 15 号—建造合同》确认相关的收入和成本,项目合同收入按应收取价款的公允价值计量,同时确
认长期应收款;公司未提供建造服务的,按照建造过程中支付的工程价款等考虑合同规定,确认长
期应收款。其中,长期应收款应采用摊余成本计量并按期确认利息收入,实际利率在长期应收款存
续期间内一般保持不变。

    建设期初对预计完工将发生的总成本、预计完工时间等作出合理估计,采用适当的折现率将约
定收取的款项折现到项目预计完工时点,将该折现值作为项目合同的公允价值,并在建设期间采用
完工百分比法确认项目合同收入,建设期间确认的项目合同收入总额应当等于该折现值,并相应确
认应收款项。随后,将完工时点到约定付款日之间的期间作为回购期,在回购期内,对该应收款项
按摊余成本法进行后续计量并确认利息收入。

    (三)让渡资产使用权
       让渡资产使用权为经营性租赁收入,根据租赁合同的约定按期确认营业收入,即让渡资产使
  用权取得的使用费收入,在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且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
  量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第四十三条 经营租赁、融资租赁

    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其他的租赁为经营租赁。
    (一)经营租赁
    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二)融资租赁
    按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租入

资产的入账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之间的差额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按实际利率法摊销。
最低租赁付款额扣除未确认融资费用后的余额以长期应付款列示。
    第四十四条 政府补助
    (一)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但
是,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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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当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
助,用于补偿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

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1)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
   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难以区分的,应当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在利润表中的核算

   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
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
   3)政府补助退回的处理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在需要退回的当期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

   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第四十五条 所得税的会计核算
   所得税的会计核算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列于利润表上的所得税费用,由当期所得税费用和
递延所得税费用组成。其中,当期所得税费用即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和当期适用之税率计算而得的

当期应交所得税额;递延所得税费用系按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期初数与期末数之间
的差额计算而得。

                                第五章 减值准备的核销
   第四十六条 期末对确需核销的资产,公司相关部门要及时写出核销的申请报告,申请核销资产

的报告至少包括下列内容:
   (一)核销数额和相应的书面证据;
   (二)形成的过程和原因;
   (三)追踪催讨和改进措施;
   (四)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五)涉及的有关责任人员处理意见;
   (六)董事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书面材料。
   第四十七条 拟定核销资产的书面报告,由总经理提交董事会审议。总经理每年度应向董事会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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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具体资产减值准备的书面报告,详细说明提取减值准备的依据方法比例和数额,及对公司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等,按照公司管理权限批准后实施。
   第四十八条 当公司出现下列情况时,公司董事会应向股东大会做出书面报告,经股东大会批准
后实施:

   (一)核销金额在 2000 万元(含 2000 万元)以上;
   (二)减值准备金额年度增长 3000 万元(含 3000 万)以上;
   (三)涉及关联交易的坏账损失。
   董事会的书面报告至少包括下列内容:
   (一)核销和计提数额;

   (二)核销资产形成的过程及原因;
   (三)追踪催讨和改进措施;
   (四)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五)对涉及的有关责任人员处理结果或意见;
   (六)核销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涉及的关联方偿付能力以及是否会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说明。


                                 第六章 会计档案管理
   第四十九条 会计档案
   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是记录和反映我公司财务
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包括:
   (一)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帐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二)会计帐簿类:总帐、明细帐、日记帐、其他会计帐簿。

   (三)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其他文字说明、其
      他财务报告。
   (四)公司采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应当保存打印的纸制会计档案和财务软件档案的备
      份光盘。
   (五)税务申报资料:国税地税的纳税申报表、增值税进项发票抵扣联、网上申报的各种安装

      软件及密码。
   (六)业务类:应收、应付帐款对帐确认函、库存及固定资产盘点表。
   (七)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帐单,其他应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
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第五十条 会计档案的整理、编制、调阅与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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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按时间顺序、内容、数量、保管期限等分别整理组卷并办理移
交档案交接。
    (二)会计档案原则上不得借出。如确有需要调阅会计档案须经财务负责人批准,办理登记手
续后,方可提供查阅或者复制。查阅或者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改、拆封和抽

换。其他部门调阅会计档案,需经其主管领导同意后,由财务负责人审核。同时要详细登记被调阅
的档案名称、日期、调阅人的部门、姓名、调阅理由和归还时间。
    (三)会计档案使用专用档案盒。封皮正面及册背上应注明凭单名称、卷号,封皮注明册数、
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
    (四)会计电算化数据光盘标注年度、月份、内容等信息,按照顺序存放于防潮、防尘、防盗

的地方,同时再保存一套会计数据储存在服务器的硬盘中。对光盘数据要半年重新备份一次,以防
数据丢失,并定期检查软件的自动备份功能是否失效。
    (五)财务人员工作调岗时,应按要求填写“会计档案工作交接清单”存档,以保证会计档案
管理工作的连续性。
    (六)会计档案应由专人保管,建立、健全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管理

制度,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第五十一条 会计档案保管期限
    (一)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分为 3 年、5 年、10 年、15 年、
         25 年,共 5 类。
    (二)对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及涉外的原始凭证,应由单独立卷,并保管到结清债务时为止。

    (三)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第五十二条 会计档案的销毁
    财务档案保管期满应及时清理销毁,具体如下:
    (一)由财务根据国家规定的会计档案保管期限提出销毁意见,编制会计档案销毁的名称、卷
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经审批同意后方可

实施。
    (二)公司负责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三)销毁会计档案时,应由行政部门和财务部门共同派员监销。
    (四)监销人员在销毁会计档案前,应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核对所要销毁的会计档
案;销毁后,监销人员应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

    (五)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或仍具有使用价值的凭证、资料,可延长保管期
限,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为止。单独抽出立卷的会计档案,应当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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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保管清册中列明。

                               第七章 资金管理制度
   第五十三条 资金管理机构

   (一)公司设立专职出纳人员进行资金管理,在财务部负责人领导下办理公司的资金调动、结
算、贷款、外汇调剂等资金管理工作。
   (二)根据公司的扩张情况适时成立结算中心,结算中心具有管理和服务的双重职能。与下属
分公司在资金管理工作中是监督与被监督,管理与接受管理的关系,与结算业务中是服务与被服务
的客户关系。

   第五十四条 存款管理
   (一)公司出纳人员必须妥善保管有关票据、银行支票、现金及分管的银行印鉴,对票据购买、
领用、注销进行记录。
   (二)银行存款帐户印鉴由出纳和总帐会计(或财务负责人)分管,各执一章。
   (三)公司出纳人员及时索取银行票据,准确记录帐务。会计人员定期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

表,定期与银行对帐单对帐。每月初与会计人员盘点现金、每月十日前制作并提交现金盘点表。
   (四)分公司的资金帐户采用收支两条线。在公司指定的开户银行开立专户,分公司收到货款
后,必须及时存入分公司或公司指定开立的专户。
   (五)已收货款后又发生客户库存退货。须经公司营销部批准后退货,需填写货款退回申请,
公司领导审批后,由公司出纳办理退款。

   第五十五条 借、贷款
   (一)公司财务部根据公司的年度任务,经营发展计划,资金来源以及公司的资金效益状况进
行综合平衡后,编制公司借款的最高限额。
   (二)公司根据董事会年初下达的利润指标及经营层的经营目标,按资金缺口积极筹措,保证
资金及时到位。

   (三)及时清理外借款项,减少资金占用。如个人备用金、往来单位临时拆借款。
   第五十六条 其他业务的审批
   (一)严格执行人民银行的现金结算制度。当日现金及时存入帐户,严禁在保险柜内超额储存。
   (二)当采购支付需借用空白支票时,必须写明限额及收款人名称。作好空白支票领用核销记
录,及时催回支票存根联,进行帐务处理。

  (三)本公司采购原材料、商品、固定资产、办公物耗品的购买等,使用网银和支票转账支付,
网银支付码密和支票印鉴分管监控。
   第五十七条 资金管理和检查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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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务部以资金的安全性、效益性、流动性为中心,定期开展以下资金检查和管理工作,并根据
检查情况,定期向总经理、董事会报告。
    (一)定期检查资金管理人员的备用金情况。
    (二)定期检查公司的内部往来核对情况。

    (三)定期检查公司银行存款的对帐情况。
    (四)定期检查票据登记本中的购进、领用,注销情况。
    第五十八条 统计报表
财务部要及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每月末编制资金报表,上报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和董事长。


                                第八章 会计核算管理
    第五十九条 公司财务部门负责本公司的会计核算,财务部经理负责组织会计核算工作,对会计

核算工作负完全责任。
   (一)依据《会计法》、《会计准则》和《行业会计制度》等有关的法律法规对本公司的所有生产
经营活动和财务收支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1、建立和健全各项原始记录管理制度,包括收集、整理、保管等。
    2、制定和完善各种定额标准,包括库存定额、消耗定额、费用定额等。

    3、 建立并确定财产物资的管理、清查制度以及归口责任部门和人员。
    4、确定会计核算方案和核算程序,保证财务核算工作有序规范的进行。
    5、 建立公司内部的稽核、检查和监督机制,并根据各自的职责建立岗位责任制。
    6、加强会计档案、发票、收据和有价证券等所有票据的管理。
    7、建立资金使用跟踪制度,设立专项档案,强化财务监督作用。

    8、 建立财务会计资料保密制度。
    (二)正确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满足投资者及公司内部管理的需要,财务部负责
定期编制各种会计报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分
配表、费用明细表及生产经营和公司管理临时需要的其他报表。
    按月编制会计报表,根据会计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

完整、说明清楚、按时报送。
    (三)通过对公司财务会计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会计核算的情况,由财务部对公司的生产
经营及管理进行综合的财务分析,并为公司领导和决策层提供财务分析报告,为加强公司的管理和
公司领导的正确决策提供参考。
    (四)本公司的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的变动必须报经公司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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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十条 会计核算内容。公司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建立账册,进行会计核算,及时提供
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按发生的下列事项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
    (一)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二)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三)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四)资本的增减;
    (五)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
    (六)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
    (七)其他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事项。

    第六十一条 会计核算要求,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
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第六十二条 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其内容和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统一
会计制度规定,会计记录文字使用中文。对每项经济业务,必须审核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合理性、
真实性,依据有关法规、制度要求填制会计凭证。

    登记会计账簿,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设置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其他辅
助性账簿。
    第六十三条 对账要求
    (一)财务部内部总账与二级、三级明细账之间应账账相符,涉及财产、物资的,须账实相符。
    (二)现金账必须天天核对;银行账每月至少核对一次。会计账与业务调拨、仓储管理等实物

负责有关职能部门的财产、物资等业务账、保管账、三级明细账、备查簿之间的账目,包括进、销、
存金额及数量都应定期进行对账。
    (三)往来账款核对必须定期核对,并保留对账痕迹,书面证据定期归档。
    (四)在对账中发现问题,要及时查明原因并进行更正处理。对逾期未收未付的商品、材料款
项以及各种悬账,应主动联系有关部门及时处理结清账目。

    (五)凡实物保管负责人员变更,必须办理财产物资移交手续,明确经济责任,并与会计核对
账目,结清手续。

                                 第九章 利润及分配管理
    第六十四条 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包括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

    第六十五条 利润分配
    (一)公司实现利润在依法交纳所得税后按公司章程规定提出初步分配方案,经董事会审议后,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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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公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照下列顺序分配:
    1、弥补企业以前年度未弥补亏损。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法定盈余公积金按照税后利润 10%的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累积额
已达注册资本的 50%可以不再提取。

    3、公司有优先股时,支付优先股股利。
    4、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任意盈余公积金的提取需经股东大会决议。
    5、支付普通股股利。普通股股利按股东持有股份比例进行分配。企业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
可以并入本年度向股东分配。公司发放股利可采取现金或股票的形式。当年无利润时,不得分配股
利。

    (三)公司发生年度亏损,按国家税法规定可以用以后五年内实现的税前利润弥补;超过弥补
年限仍未补足的亏损,用公司的税后利润弥补,发生特大亏损,税后利润仍不足抵补的,由公司董
事会提议,经股东大会批准,由公司的盈余公积金弥补。
    第六十六条 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经股东大会决议,可将公积金转为股本,但法定公积金转为
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 25%。

                                第十章 关联交易决策管理
    第六十七条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
项,包括以下“交易”:
(一) 购买或者出售资产(日常交易除外);

(二) 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三) 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对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等);
(四) 提供担保(含对子公司担保);
(五) 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六) 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七)

(七) 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八) 债权或者债务重组;
(九) 签订许可协议;
(十) 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十一) 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利等);

(十二)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十三)销售产品、商品;
(十四)提供或者接受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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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委托或者受托销售;
(十六)与关联人共同投资;
(十七)其他通过约定可能引致资源或者义务转移的事项;
(十八)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交易。

    上述购买、出售的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
的资产,但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产的,仍包含在内。
    第六十八条 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等由公司董事会根据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另行
拟定制度规范。

                              第十一章 财务报告与分析管理
    第六十九条 财务报告内容
    本公司的财务报告由财务报表和财务报表附注组成。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会计列
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1 号 -现金流量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32 号-中期财务报告》、《企业会计
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的规定执行。

    第七十条 本公司向外提供的财务报表至少应该包括:
    (一)资产负债表;
    (二)利润表;
    (三)现金流量表;
    (四)所有者(股东)权益变动表;

    (五)其他有关附表。
    第七十一条 财务报表附注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二)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说明。
   (三)重要会计政策的说明,包括合并政策、外币折算(含汇兑损益的处理)、资产计价政策、

租赁、收入的确认、折旧和摊销、坏账损失的处理、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等。
   (四)重要会计估计的说明,包括下一会计期间内很可能导致资产、负债账面价值重大调整的会
计估计的确定依据等。
   (五)对已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列示的重要项目的进一步
说明,包括终止经营、税后利润的金额及其构成情况等。

   (六)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披露要求予以披露)。
   (七)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的相关披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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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予以披露)。或有和承诺事项的说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与事项》的相关披露要求
予以披露)。
   (八)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说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9 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
相关披露要求予以披露)。

   (九)在资产负债表日后、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前提议或宣布发放的股利总额和每股股利金额(或
向投资者分配的利润总额)。
    (十)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第七十二条 本公司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分为月度财务报告、季度财务报告、中期财务报告和年
度财务报告。月度财务报告是指月份终了提供的财务报告;季度财务报告是指季度终了提供的财务

报告;中期财务报告是指在每一个会计年度的前六个月结束后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年度财务报告
是指年度终了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
    第七十三条 月度财务报告,除特别重大事项外,不提供会计报表附注。
    第七十四条 本公司的财务报告应当报送当地财政机关、开户银行、税务部门、证券监管等部门。
公司的年度财务报告应当在召开年度股东大会的二十日以前置备于本公司,供股东查阅。

    财政部门、开户银行、税务部门、证券监管等部门对于公司报送的财务报告,在公司财务报告
未正式对外披露前,有义务对其内容进行保密。
    第七十五条 财务报告的报出期限:月度和季度财务报表应于月份终了后 30 天内报出;中期财
务报告应于半年度终了后 60 天内报出;年度财务报告应于年度终了后 120 天内报出。财务报告的报
出期限须遵循相关规定。控股子公司的各月财务报表应于月份终了后五个工作日内报到母公司。

    第七十六条 本公司对其他单位的投资如占被投资单位资本总额 50%以上(不含 50 % ) ,或虽
然占被投资单位资本总额不足 50 %,但具有实质控制权的,应当编制合并会计报表。合并会计报表
的合并范围、合并原则、编制程序和编制方法,按照《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以及《企业会计准
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的规定执行。
    第七十七条 本公司向外提供的财务报表应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封面上应注明:公

司名称、报表所属年度、月份、日期等,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
或盖章。

                              第十二章 成本与费用管理
    第七十八条 本公司对产成品的成本根据所制定的产品结构实施成本管理,即产成品的单位成本

应控制在公司所定的计划成本(计划成本在采购合同审核时进行控制)定额之内,对超定额和出现
的人为浪费导致成本上升的,应分别不同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承担其相应的责任。

    第七十九条 本公司的所有费用和支出经公司董事会授权,在授权权限内实行总经理或总经理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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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委托人审批制度,超过权限按公司章程、内控制度规定由公司董事长审批或履行董事会、股东大
会审议程序。
    (一)公司员工因公需要借款或备用金,必须由借款人填制“借款审批单”,经所在部门负责人
对其借款事由、金额等进行审查签署意见后,根据金额大小报公司总经理和财务总监或其授权人审

批后方能由公司财务部借其款项。
    (二)借款人在完成借款的业务后,应立即填制业务相应的报销凭证经审批后向财务部门报销
或归还所借款项,第一次未清还借款者不得进行第二次借款。
    (三)费用实行据实审批报销的管理办法。公司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的工作需要对比公司制订
的全年费用预算,提出费用申请报告,由总经理和财务总监或授权人审核后交由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其中:
    1、 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等由公司行政部根据各部门上报经审批后的申请进行汇总,统一购买,
并做好办公用品和劳保用品的发放和使用登记工作。
    2、公司的机动车辆维修由驾驶员提出并填制“机动车辆维修申请预审表”,标明维修故障、预
计金额等内容,由机动车辆管理部门审核,报公司总经理和财务总监或授权人审批后实施,并凭维

修单位的正式收费发票据实报销,超预计金额必须说明其超支原因,经总经理和财务总监或授权人
审批后予以报销。
    3、各部门所需的业务交际费用,应由相应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制“费用申请表”,说明用途和预
计金额,报公司总经理和财务总监或授权人审批后予以实施,否则不予报销。
    4、 公司员工因公出差,应经相应的主管部门负责人确认并审核呈报“出差申请及审批单”,说

明其出差事由、目的地、交通工具等要素,出差任务完成后应据实填制“差旅费报销单”等交由公
司总经理和财务总监或授权人审核后报销。(因公出差差旅费报销和补助标准应参照公司出差费用
有关管理制度。)
    5、 生产经营活动所支付的其他费用应由与之相关的部门负责人据实审核后,交由公司总经理
和财务总监或授权人审批后按标准报销。

    6、 税收的管理应根据有关的税法,按时交纳各种税费。


                                 第十三章 财产管理制度
    第八十条   财产管理的原则
    本公司财产管理的原则是“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物尽其用”。财产管理由行政部牵头,具体负
责财产的申购、验收、登记、领用、报废、核销等工作,由采购部按批准的采购申请单进行市场询
价与购买。财务部负责财产价值的核算,计提折旧进行相应的帐务处理,并对财产的管理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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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室领用的年初已作预算的财产计入各部门费用;由行政部管理的日常办公用品,领用时作好记
录,由管理员定期汇总交财务部转入各部门费用。
    第八十一条 财产的范围及分类
    公司财产包括购入、自建、接受损赠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低值易耗品、图书、资料及其它

物品。(具体管理办法参照《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控制制度》)
    (一)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范围: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子、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车辆、仪器仪表,以
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活动的主要设备而单位价值在
1000 元以上、使用期限超过二年的资产;或资产金额在 1000 元以下,但公司认为有控管必要的资

产。
    2、固定资产分类
    (1)房屋、建筑物和简易房与构筑物:指生产、办公用房、宿舍、库房、围墙等以及附属于房
屋内的固定设备。
    (2)机器设备:是指公司直接用于生产产品的专用设备、生产流水线及其辅助设备和各类通用

设备。
    (3)电气设备:是指各类电器设备、视频监控设备等。
    (4)仪器仪表:指公司所有的电子测试设备、仪器等。
    (5)交通运输设备:指载人和载物的各种运输及其附属装置。
    (6) 办公设备:指办公桌椅、空调等,如:传真机、复印机、摄像机、投影仪等。

    3、未使用固定资产:是指尚未使用的新增固定资产,调入待安装的固定资产,进行改建、扩建
的固定资产以及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
    (二)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是指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资产,即能够从公司中分离或
者划分出来,并能够单独或者与相关合同协议、资产、负债一起用于出售、转移、授权许可、租赁

或者交换的,以及源自合同协议性权力或其他法律权利的非货币性资产。(具体管理办法参照《固定
资产与无形资产控制制度》);
    第八十二条 低值易耗品:凡不具备固定资产条件的办公用具、用品、器具、电器设备及运输工
具及其他物品,均为低值易耗品。
    第八十三条 财产的日常管理

    公司及各部室的财产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和领发,坚持审批、验收、保管 、领用制度,做分
工负责,落实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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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财产购置
    1、各种财产实行“先审批后购买”的原则,按规定程序在预算内报批购买,预算外的资产购置
需调整预算。
    2、财产购置由公司专职采购人员负责。

    3、购置的财产由行政部人员统一验收入库,登记保管。财产验收时,由采购人员填写经手人,
保管员核对相符后签字验收、发票粘贴后经领导签字连同财产申购审批表一并交财务部作报销支付。
    (二)登记保管:保管员验收入库的财产应进行分类、设卡或编号登记入帐,妥善保管,防止
丢失。所有财产应经常整理对帐,做到帐实相符。
    (三)财产领用

      领用财产时,应填写财产需求单,列出所需要的品种、数量,交部门主管审批后,到行政部
  领用(无库存品时,由行政部统一申请采购)。重要财产(价值 50 元以上)必须采用以旧换新的
  领用办法。
    (四)财产调配、调出及报废
    1、本公司财产使用者相互调动(或处理),由行政部专管人员及财务部按规定同时办理好有关

财产调配、调出、处理登记手续和帐务处理。
    2、财产报废,要严格掌握,慎重处理,报废的财产应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由行政部、使用部
门共同鉴定,提出鉴定见,行政部审核,报请公司领导审批后,办理报废手续,并根据清理情况相
应做好报废登记及帐务处理。财产报废处置时,需有行政部、采购人员及财务部门人员到场,并及
时将变卖收入交财务部入帐。

    (五)财产修理(一般指固定资产修理),由使用部门事先填写“维修申请表”。修理费审批权
按照行政费用审批权限审批。财务部凭“维修申请表”审核意见和签字后的发票给予报销修理费。
    (六)清查、盘存 每季度进行一次财产清查、盘存,财务部要配合财产管理部门(行政部)做
好此项工作,通过清查、盘存,要求做:
    1、财产应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帐卡相符。

    2、总帐余额和固定资产卡帐相符。
    3、清查后,发现盘盈盘亏时,应查清原因并填制财产盘盈盘亏报告表,
    按规定的报批权限进行审批后,再按固定资产清理程序进行处理并规定调整财产帐目。


                                 第十四章 预算管理
    第八十四条 公司管理以全面预算管理为核心,实施“统一管理、分级控制、全员参与、增加效
益”的管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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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预算管理的基本任务:
      1、确定公司的经营目标并组织实施。
      2、明确公司内部各个层次的管理责任和权限。
      3、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进行控制、监督和分析。

      4、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和评价。
    (二)预算管理的基本原则:
       1、以公司发展战略为方向,围绕经营目标进行实施。
       2、以财务控制为基本,力求积极稳健,加强风险控制。
       3、实行全员参与,全方位实施,全过程控制的全面预算。

       4、科学合理,统筹安排,效益优先,实现综合平衡。
       5、细化考核,有效监督,实行激励约束机制。
       6、挖潜潜力,精打细算,实现增效。
    (三)预算管理的责任人:
       1、董事会负责制定总体预算目标与核定全面预算的责任。

       2、总经理负责全面预算管理、实施和完成预算目标。
       3、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综合平衡预算建议指标并依据董事会下达的目标组织预算编制、执行、
定期检查、分析和协助总经理完成预算目标。
       4、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与检查预算、完成本单位预算目标的责任。
       5、公司财务部长依据公司要求组织本单位预算编制、执行和检查分析。

    (四)预算管理的组织机构:
       1、公司全面预算管理的组织机构包括预算管理领导小组、预算管理办公室(设在行政部)
及预算责任单位。
       2、预算管理领导小组是实施全面预算管理的最高管理机构,以预算会议的形式审议各预算
事项。预算管理领导小组主任由总经理兼任,成员由各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以及各部门负责人组成。

       3、预算管理办公室为处理全面预算管理日常事务的职能部门,预算管理办公室主任由行政
部长兼任。
      4、预算责任单位是预算管理的执行层,由公司各部门组成。
    (五)预算管理的主要职责及相关实施程序、方式、范围按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五章 税务管理
    第八十五条 发票系指在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它是财务收支的法定凭证和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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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核算的原始凭证,同时也是税务稽查的重要依据。
    第八十六条 公司使用的发票,由财务部门指定专人作为发票管理员。发票管理员凭税务机关核
发的"发票领购簿"到主管税务局申请领购所需发票,并设立发票领用登记簿。
    第八十七条 财务部开具销售发票须按规定用发票专用软件打印开具。对开错而作废的发票联不

得撕毁,必须整套的保存在发票的存根上,并加盖"作废"章。
    第八十八条 发票仅限公司相关部门在销售、劳务收入等方面使用,不准代他人开具,更不得将
发票借、出售给他人使用,否则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八十九条 凡违反发票使用规定者,按税务局规定进行处罚并追究责任。
    第九十条 纳税管理规定

    (一) 流转税管理。
      公司应缴流转税主要包括增值税、消费税等。
      1、公司应按照税法的规定,对各项营业收入确定纳税义务时间、正确计算应纳税额;
      2、公司应按时进行流转税纳税申报。纳税申报表需经财务负责人审核。
    (二)所得税管理。

       所得税主要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
      1、公司企业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会计处理方法。企业所得税在每季度终了后按规
        定预缴,年末汇算清缴;
      2、公司为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等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三)其他税费管理。

    公司缴纳的其他税收包括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印花税等,比照本条第(一)
款办理。
    第九十一条 公司财务部负责公司整体税务管理。财务部应保证公司依法纳税,及时足额缴纳税
款;并积极进行税务筹划,申请税收优惠,合理降低公司税赋。


                               第十六章 筹资与投资管理
    第九十二条 公司的筹资管理,主要包括权益资本性筹资和债务资本性筹资。

    权益资本性的筹集经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法定审批、核准程序后实施;债务资本的筹资工作经
法定审批程序后实施。(详见《筹资管理制度》)
    第九十三条 公司的筹资应充分考虑资金需求、资本结构、期限、成本等因素,控制筹资风险。
    (一)以长期投资和营运资金的需要决定筹资的时机、规模、成本和组合;
    (二)筹资应充分考虑公司合理的资本结构和信用规模、偿债能力,全面衡量经营现金流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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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筹集的资金运用有利于股东收益水平的提高;
    (四)筹资应考虑国家金融政策、税收减免及社会条件的制约。
    第九十四条 筹集资金的使用
    (一)严格按照筹集资金的用途合理使用资金,不得随意改变资金用途,如需变动必须经过法

定程序审批后执行。
    (二)财务部门应按筹集资金的管理要求建立资金台账,详细记录各项资金的筹集到位、支出
运用、效益实现和本息归还情况。
    (三)筹集资金的支付应按照专项制度或公司审批权限进行审核为规范募集资金(权益性资本
筹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投资项目变更、资金的管理

与监督需执行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为规范投资行为,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在投
资决策、实施、管理、收回、转让等过程中执行公司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十七章 预计负债的确认和审批
    第九十五条 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确认为预计负债: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

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九十六条 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公司在确定最佳估
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
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第九十七条 最佳估计数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最佳估计
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
    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
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

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
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第九十八条 预计负债的披露
    因或有事项确认的负债应在资产负债表中单列项目反映,具体以“预计负债”反映,同时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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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报表附注中作相应披露。预计负债披露的内容包括:预计负债的种类、形成原因以及经济利益流
出不确定性的说明;预计负债的期初、期末余额和本期变动情况;与预计负债有关的预期补偿金额
和本期已确认的预期补偿金额。与所确认负债有关的费用或支出应在扣除确认的补偿金额后,在利
润表中反映。

   公司在财务报表中披露相关或有负债的信息,包括或有负债的种类及形成原因、已贴现商业承
兑汇票、未决诉讼、未决仲裁、对外提供债务担保等形成的或有负债;经济利益流出不确定性的说
明;或有负债预计产生的财务影响,以及获得补偿的可能性;无法预计的,应当说明原因。
   第九十九条 预计负债确认的审批程序
   公司确认预计负债,由财务部与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咨询沟通后,负责相关事项的研究、

草拟有关方案和文件;并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与当地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咨询沟通
工作,按有关程序报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核通过后贯彻执行。


                               第十八章 财务信息系统管理
   第一百条 财务信息系统建立于公司企业资源管理系统中的财务相关模块,是所有业务流程的集
成与结果。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应尽量在统一联网的企业资源管理系统下操作。控股子公司如用其他
系统的,应在公司财务部备案。

   第一百零一条 信息系统的管理和维护
   (一)公司行政部配备系统管理员和 ERP 专员进行软件的管理与维护,定期进行数据备份和数
      据库检查,并将备份件与原件分开存放。
   (二)财务数据的修正和恢复操作必须由系统管理员负责,系统管理人员对修正或恢复后的数
     据确定准确无误后通知系统操作员。

   第一百零二条 信息系统授权管理
   (一)公司信息中心设置专人负责系统的授权管理工作,系统使用者根据具体岗位职责经申请、
      审批后被赋予相适应的操作权限。
   (二)系统管理员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不同业务模块数据增加、修改、审核、删除等的权限
     授权,以保证内控程序的有效运行,防止不恰当的授权。

   (三)系统管理员每周定期进行上机日志检查工作,对于异常时间、异常修改、异常删除等记
      录进行有效跟踪和追查。
   (四)离职人员在办理离职手续时,经系统授权管理员签字确认已关闭操作权限方可结算工资。

                                    第十九章 附则
   第一百零三条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修改,出现本制度与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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触的,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同时对本制度进行相应修改调整。
   第一百零四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
   第一百零五条 本制度与公司相关财务及其他管理制度配套使用。公司在以前年度所制定的相关
规范性文件,自本制度生效之日起终止使用。

   第一百零六条 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各部门或相关人员因违反国家财政、税收等法律、法规和
证券监管相关要求以及本制度,导致公司遭受损失,或者导致公司、公司董事会、董事、监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稽查、行政处罚、通报批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公司将根据
相关程序给予直接责任人、管理责任人及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应的处分、处罚。
   第一百零七条 本制度各项条款的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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