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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易华录:关于设立蓝科数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公告2018-03-16  

						证券代码:300212          证券简称:易华录           公告编号:2018-019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蓝科数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17 年,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易华
录”)联合江苏鼎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鼎驰”)组成联合投标
体,中标“淮海数据湖基础设施项目 PPP 项目”,项目总投资金额约为 39.8 亿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6 日巨潮资讯网发布的《重大工程预中
标公告》。为保障该项目的顺利实施,联合投标体各成员拟与徐州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资公司”)共同出资设立蓝科数据
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SPV 公司”)。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对外投资项目的批准权限在公司董事会对外投
资权限内,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上述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介绍
    1、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政府方出资代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300673906392P
   法定代表人:黄海均
   注册资本:28,5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6年09月01日
   住所:徐州市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505-510室
   经营范围:经营管理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国有资产产(股)权交易;国
有资产投资、租赁、收购;投资项目的招标、投标;经营管理授权范围内的集体
资产;开发区的建设和管理;土地一级开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开发、
销售。
   2、江苏鼎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投标联合体成员)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300678317669R
   法定代表人:贾志伟
   注册资本:3,15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8年07月21日
   住所:徐州市铜山区驿城村长安路西、陇海路南
   经营范围:计算机系统集成、安装;安防监控系统集成、安装;计算机设备、
网络设备、办公用机械销售、维修;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通讯器材(地面卫
星接收设备及无线电发射设施除外)安装;五金交电、音响设备、工业自控设备、
环保设备销售;环保信息工程、工业自控设备、数学化档案工程技术设计、开发、
技术服务、成果转让;环保信息工程施工;防雷工程、安全技术防范工程、建筑
智能化工程设计、施工、维护;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三、投资设立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蓝科数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核准为准)。
    2、拟注册资本:49,287.08 万元人民币。

    3、投资主体: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江苏鼎驰
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4、项目拟建地址:江苏省徐州市
    5、主营业务:负责淮海数据湖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
和移交工作。

    7、股权结构
 序号            股本金来源         出资金额(万元) 占总股本金的比例
        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
   1                                   8,871.67            18%
        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      29,572.25            60%
   2
        限公司
   3    江苏鼎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0,843.16            22%
                   总计               49,287.08            100%
    四、设立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设立目的
    根据协议约定,为保障淮海数据湖基础设施项目的顺利实施,徐州高新技术
产业开发区公共事业管理服务中心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授权徐州高新技术产
业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作为出资方与易华录、江苏鼎驰共同成立 SPV
公司负责淮海数据湖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工作。政
府将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采用“使用者付费+政府可行性缺口补贴”的回
报机制,有利于撬动社会资本方的积极性和活力,保障淮海数据湖基础设施项目
的顺利实施。
    (二)资金来源
    拟使用易华录的自有资金。
    (三)存在的风险
    1、 法律及合同风险
    虽然现阶段国家正在大力推进 PPP 模式,但目前尚无 PPP 方面的法律性规定,
存在现有 PPP 立法层次较低、效力较差、相互之间存在某些冲突、可操作性差等
问题;同时由于 PPP 模式项目的历时比较长,而当前我国的 PPP 模式发展尚在起
步阶段,相应的法律法规还在不断的完善和健全的过程中,所以法律变更会成为
一个潜在的风险;此外,还存在中央和地方的税收政策变更给项目带来的风险;
以及合同文件设计不合理、无弹性、含糊不清等原因,从而造成项目实施受损。
    2、 项目建设风险
    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设计错误/模糊、可建造性差、或是相关规范
标准变化、合同变更、业主变更等原因引起的工程建设变更,或者由于所需技术
不成熟、难以满足预定的标准和要求、或者适用性差、迫使项目实施机构追加投
资进行技术改造。或者存在建设用地发生严重危害地质导致的项目成本增加、工
期延长等风险。或者由于各种原因造成的项目无法按时、按量完成,其具体表现
为建设工期拖延、成本超支、项目投产达不到设计预定目标。此外,还存在由于
项目的投资金额较大,存在融资困难等风险,
    3、项目运营风险
    在项目的运营过程中,可能出现由于宏观经济、社会环境、人口变化等其他
因素导致的市场需求变化,由于各种原因(如技术不纯熟)造成产品或服务供给
不能满足现实市场需求或需求过剩等。
    (四)对公司的影响
    淮海数据湖基础设施项目是央企与地方政府充分合作共建的示范工程,是易
华录数据湖战略的先行先试,具有较强的示范效应。数据湖作为城市新一代信息
化基础设施,集海量存储、云计算、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应用于一身,通过充
分挖掘城市数据,吸引产业数据,服务企业应用,为打造大数据生态圈构建了可
靠、高效的基础,聚合并带动一个多层级、多产业的生态体系的构建。该项目采
用 PPP 模式,通过设立 SPV 公司,将项目风险、资金风险进行有效隔离,同时引
入基金、银行等多种融资模式,职责分明,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该项目的顺利
实施和运营,将有助于公司向“以数据为核心的智慧城市运营商”的战略转型,
将对公司业务发展产生积极深远的影响。
    合作期内,项目公司负责约定区域内的园区建设、城市数据湖、城市大数据
应用等内容的投融资、设计、建设、运营、运营工作,并以合作区域内产生的园
区经营收入、数据湖经营收入及其他合理收入等覆盖项目公司建设成本、运营成
本及合理利润,不足部分政府支付可行性缺口补助,将有效保障公司项目利益。
    淮海数据湖基础设施项目的中标,表明公司数据湖业务逐步被理解和接受,
是公司数据湖战略快速推进的关键;淮海数据湖基础设施项目的顺利实施,将为
易华录实施数据湖业务积攒丰富的实战经验,起到领头示范作用,从而带动公司
数据湖业务在全国范围的快速推进。
    该项目的实施,将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深入探索 PPP 模式,丰富公司运用 PPP
模式进行项目建设、融资等的实战经验,增强其资源的利用效率,巩固公司在区
域市场的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使公司传统业务在大数据、云计算等先进技术的
推进下,朝着精细化的方向发展,带动公司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与深入发展,提
升公司各产业的版块的竞争力与区域市场的影响力,从而强化区域市场的占有力。
    五、备查文件
    1、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淮海数据湖基础设施项目采用 PPP 模式实施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3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