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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易华录:关于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事项解禁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2018-09-27  

						证券代码:300212          证券简称:易华录          公告编号:2018-083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事项解禁股东拟
                   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实施细则》、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规定,在股权限制转让期间届满后十二个月内,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股
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减持数量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该次非公开
发行股份的百分之五十(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于2015年9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股份总
数量为57,823,388股,发行股份的百分之五十为28,911,694股)。
    2、持有本公司股份9,615,757股(占公司总股本2.13%)的股东宁波华易智
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自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解禁之日起6个月
内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票,合计不超过4,807,878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07%)。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华录”或“公司”)于近
日收到宁波华易智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华易智诚”)
的通知,拟自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解禁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或
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4,807,878股(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1.07%)。
    注:林拥军先生在合伙企业为普通合伙人,持有宁波华易智诚50.37%。林拥
军先生持有公司26,518,464股(占公司总股本5.89%)。
    一、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的名称:宁波华易智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宁波华易智诚直接持有
公司 9,615,757 股(占公司总股本 2.13%),林拥军先生目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6,518,464 股(占公司总股本 5.89%),通过宁波华易智诚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4,844,304 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31,362,768 股,持股比例为 6.96%。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股份来源:非公开发行股份
    2、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要
    3、减持数量及比例:将根据市场情况,做出适当的减持安排,减持数量不
超过 4,807,878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7%(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处理)。
    4、减持期间:自相关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6 个月内(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内不会通过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
份),通过大宗交易方式或集合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票,合计不超过 4,807,878
股。通过大宗交易减持的,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数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比
例 2%,合计不超过 4,807,878 股,并且受让方在受让后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受
让的股份;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任意连续 90 日内通过证券交易
所 集 中 竞价 交 易 减持 股 份 的总 数 不 超过 公 司 股份 总 数 的 1% , 合 计不 超 过
4,506,061 股。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7、承诺事项:宁波华易智诚计划减持股份事项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相关意
向、承诺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宁波华易智诚持有的 9,615,757 股中有 8,944,955 股处于质押状态,需
待质押状态解除后即可上市流通。宁波华易智诚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
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
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披露减
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
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
    3、宁波华易智诚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计划不会对
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宁波华易智诚签署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9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