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易华录: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1-12  

						证券代码:300212            证券简称:易华录          公告编号:2018-103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易华录”)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18 年 11 月 12 日(星期一)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公司十
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8 年 11 月 7 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送达
全体董事和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 名,会议由
公司董事长韩建国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的董事
充分讨论与审议,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决定以 2018 年 11 月 12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58 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11.20 元/股。
    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以及监事会、独立董
事所发表的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
    由于公司 6 名激励对象谢文斌、丁凯传、冉学均、陈浩、宋涛明、尹冠尧
已离职,根据《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
164,400 股进行回购注销。
      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以及独立董事所发表的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
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决定修改公司章
程中的内容:

 序号                  修改前                               修改后

         第 七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
         45,060.6188 万元。                  45,221.6760 万元。

         第 二 十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2      45,060.6188 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 45,221.6760 万股,均为人民币
         股。                                普通股。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参股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为贯彻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和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
总体部署,在推进改革、立足主业中做强做优做大,公司拟将参股子公司易华
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5%的股权通过协议方式转让给华录文化产业有限公司,
转让完成后公司仍将继续持有易华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4%的股权。
      华录文化产业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华录集团全资子公司,因此公
司上述转让行为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
相关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由于本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韩建国先生、王力先生、王艳女士、
徐忠华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德州易华录数据湖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的议
案》
    为响应国家大数据产业发展趋势及新型智慧城市发展要求,以及解决鲁西
北区域缺乏对数据的集中存储、共享融合和协同利用的载体问题。德州经济技
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和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深入分析德州市当地城市发展现状,梳理了城市发展的重点需求,拟投资设立
德州易华录数据湖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为准),为德州
市引入大数据产业,推动城市发展和产业转型。鲁西北数据湖产业园项目(一
期)总投资 25,015.71 万元。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出资 3675 万
元,持股比例为 49%;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湖南华云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为响应国家大数据产业发展趋势及新型智慧城市发展要求,推动株洲大数
据产业发展。株洲市人民政府、株洲市云龙区管理委员会和北京易华录信息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在了解大数据及相关领域的前提下,拟成立湖南华云信息技术
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为准)推动大数据产业发展,湖南数据湖
产业园项目一期总规模为 140,478.56 万元,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拟出资 22,050 万元,持股比例为 49%。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启动佛山易华录智能交通技术有限公司吸收合并
的议案》
    易华录下属全资子公司佛山易华录智能交通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
山易华录”)于 2013 年 7 月注册成立,作为专门为“南海区智能交通管理系统
(二期)项目”设立的项目公司,承担了该项目的实施管理工作。现因“南海
区智能交通管理系统(二期)项目”项目顺利完成而申请吸收合并佛山易华录。
    “南海区智能交通管理系统(二期)项目”合同总金额 1.768 亿元,本项
目主要内容为对南海区公安分局指挥调度体系的升级实施改造,全面提高交通
综合调度能力,并对南海区公安分局指挥大厅进行扩建。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拟提请召开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