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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易华录:关于成立湖南华云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告2018-11-12  

						证券代码:300212            证券简称:易华录        公告编号:2018-111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成立湖南华云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响应国家大数据产业发展趋势及新型智慧城市发展要求,推动株洲大数
据产业发展。株洲市人民政府、株洲市云龙区管理委员会和北京易华录信息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华录或“公司”)拟合作建设湖南数据湖产业
园项目一期,总规模 140,478.56 万元。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拟成立湖南华
云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为准),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拟出资 22,050 万元,持股比例为 49%。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对外投资项目的批准权限在公司董事会对外
投资权限内,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上述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
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湖南云龙大数据产业新城建设经营有限公司(政府方出资代表)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200MA4LLH1000
      2、法定代表人:周柯
      3、注册资本:30,000 万人民币
      4、成立时间:2017 年 4 月 27 日
      5、住所:湖南省株洲市云龙示范区云峰大道 1769 号现代服务业总部园区
6栋
      6、经营范围:产业园区、工业园区及基础设施开发建设;高科技产业投资;
科研成果的研发、孵化及转化;信息技术研发;产业园项目咨询;房屋、场地
租赁;物业、物流资产的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关联关系:无
    (二)锦宸集团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204141312307Y
    2、法定代表人:李焕军
    3、注册资本:30,600 万人民币
    4、成立时间:1983 年 04 月 08 日
    5、住所:江苏省姜堰经济开发区通扬西路 126 号
    6、经营范围: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
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
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餐饮服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市政公用工
程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铁路工程施
工总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地基基
础工程专业承包;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桥梁
工程专业承包;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建筑行业甲级工程
设计;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施工;装配式建筑预制构
件研发、制造、加工、销售及相关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国内贸易;
建筑机械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
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关联关系:无
    (三)株洲市经济开发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政府方出资代表)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200588980811N
    2、法定代表人:蒋伟平
    3、注册资本:35,000 万人民币
    4、成立时间:2012 年 01 月 31 日
    5、住所:湖南省株洲市云龙示范区云龙大道 88 号
    6、经营范围:云龙示范区现代服务业园区项目的开发、建设、经营、管理,
云龙示范区土地开发(以上项目涉及行政许可的凭有效许可证经营);房地产开
发、经营,给、排水工程,园林绿化(以上项目凭资质证经营)。(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关联关系:无
    三、拟投资成立项目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湖南华云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或
“项目公司”,公司名称以工商注册为准)。
    2、拟注册资本:45,000 万元人民币
    3、投资主体: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湖南云龙大数据产业新
城建设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龙公司”)、锦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锦宸集团”)、株洲经济开发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投集
团”)。
    4、项目拟建地址:项目位于湖南省株洲市云龙大数据产业园内环菖塘湖地
块所形成的区域,向东、向北毗邻云龙大道,南临云海大道。
    5、物业租赁;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二
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不含互联网信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
询、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软件开发;数
据处理;软件服务;智慧城市、智能交通项目咨询、规划、设计;智慧城市项
目运营服务;交通智能化工程及产品研发;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交
通智能化设备、工业自动化控制设备;承接工业控制与自动化系统工程、计算
机通讯工程、数据中心计算机系统工程;通讯设备销售;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的
设计、维护;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智
能化安装工程服务;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建筑智能化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
(不含特种设备及电力设备)、交通智能化工程服务;智能交通软硬件及辅助设
备、非专控通讯设备的销售及技术服务;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服务;通信系统
工程服务;建筑劳务分包;安防工程服务;电子设备的生产及销售;软件的开
发及经营和信息技术服务项目运营;互联网信息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
计算机信息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软件开发、汽车配件
销售;电子商务信息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最终以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为准。
    6、股权结构:
                                           出资金额(万   首期出资金额(万
           股东名册           持股比例
                                               元)             元)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49%       22,050          4,410
湖南云龙大数据产业新城建设经营
                                 26%       11,700          2,340
          有限公司
      锦宸集团有限公司           15%         6,750         1,350
株洲市经济开发区投资控股集团有
                                 10%         4,500          900
            限公司
            合计                 100%      45,000          9,000


    四、对外投资目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设立目的
    项目公司坐落于株洲市云龙示范区,项目公司组建后将作为湖南数据湖产
业园的建设方及运营方,以湖南数据湖的服务能力及湖内的海量数据为基础,
通过多年经营,将湖南数据湖经营成为立足湖南、服务中南、辐射全国的新一
代信息基础设施和综合性的大数据服务平台,同时发展成为新一代数据运营商
和城市大数据产业培育运营商。
    (二)资金来源
    拟使用易华录的自有资金。
    (三)存在的风险
    1、政治风险
    由于政府团队/官员的更替,或政府局面动荡所造成的项目损失。
    2、管理风险
    由于项目投资额较大,项目周期长,利率波动直接影响项目收益,市场利
率变动的不确定性可能给项目造成的损失。国家整体物价水平上升,货币的购
买力下降,导致项目成本增加。
    3、项目建设风险
    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设计错误/模糊、可建造性差、或是相关规范
标准变化、合同变更、业主变更等原因引起的工程建设变更。此外,还存在由
于项目的投资金额较大,存在融资困难等风险。
    (四)公司治理
    针对拟成立的合资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组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
经理负责制,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规范经营。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会会议由股
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在涉及公共安全、公共利益等重大事项以及修改
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
形式等股东会议题的决策中。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为公司经营决策机构。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 7
人,其中易华录提名 3 名董事,云龙公司提名 2 名董事,锦宸集团提名 1 名董
事,株洲经投集团提名 1 名董事。董事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任。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董事长由易华录提名经董事会选举产生。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二名,由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和湖
南云龙大数据产业新城建设经营有限公司提名。公司设总经理一名、财务负责
人两名,总经理由易华录提名,财务负责人由易华录和湖南云龙公司各提名一
人,其中,财务总负责人由易华录提名。
    (五)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是央企与地方政府充分合作共建的示范工程,是易华录数据湖战略
在中南地区的先行先试,具有较强的示范效应。在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中提到
株洲市政府和市级行政部门需要存储的数据都引导入湖,不再给予其他相类似
的项目,并以政府采购或其他付费方式购买服务。并协调辖区内企事业等相关
单位的数据入湖。
    该项目采用企业和政府合作投资的模式,通过成立合资公司,将项目风险、
资金风险进行有效隔离,同时引入基金、银行等多种融资模式,职责分明,确
保项目的顺利实施。该项目的顺利实施和运营,将有助于公司向“以数据为核
心的智慧城市运营商”的战略转型,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深入探索企业和政府合
作新模式,丰富公司运用直接投资模式进行项目建设、融资等的经验,增强其
资源的利用效率,巩固公司在区域市场的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形成较强的示
范效应。
    五、备查文件
    1、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