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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易华录: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2-06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拟启动佛山中建交通联合投资有限公司减资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关于公司拟启动佛山中建交通联合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中
建”)减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与公司章程的规定。佛山中建交通联合投资有限公司本次减资完成后,公
司所持有佛山中建的股份比例不变,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我们同意公司拟启动佛山中建交通联合投资有限公司减资的事项。
    二、 关于设立津南数据湖运营有限公司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关联董事对此议案回避了表决,其余 5 名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该议案,董
事会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与公司章程的规定。该项关联交易遵循自愿、
平等、公允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与关
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津南数据湖运营有限公司的事项。


    独立董事:梁云凤     杨晓光     吴晶妹




                                                          2018 年 12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