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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易华录: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2019-01-25  

						证券代码:300212           证券简称:易华录         公告编号:2019-008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1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 6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在公司
内或在公司下属分、子公司内任职的激励条件,董事会决定对上述激励对象已
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 164,4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11.425 元/股,本次回购注销股份占公司回购注销前总股本的 0.04%。致同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
致同验字(2019)第 110ZC0010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于 2019 年 1 月 23 日
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
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情况简介

    1、2017 年 11 月 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
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初步核实。

    2、2017 年 12 月 12 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2017 年 12 月 26 日,公司收到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转发的国务院国有
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17]1293 号),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

    4、2017 年 12 月 28 日,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及《关于<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5、2017 年 12 月 28 日,公司披露《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
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在本次激励计划筹划过程中,公司未
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在本
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亦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
励对象利用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6、2017 年 12 月 2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
事已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确认。

    7、2018 年 2 月 27 日,公司披露《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公司
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实际向 144 名激励对象授予 5,719,000 股限制性
股票,授予价格为 13.86 元/股,授予日为 2017 年 12 月 29 日,授予股份的上
市日期为 2018 年 2 月 28 日。

    8、2018 年 11 月 1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对上述议案分别发表了意见。

    9、2018 年 12 月 21 日,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回购注销情况的说明
    鉴于 6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在公司内或
在公司下属分、子公司内任职的激励条件。公司董事会决定对上述 6 名激励对
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21 日实施了 2017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总股本
375,505,15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50 元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
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 股。因此,本次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13.86
元/股调整为 11.425 元/股,回购数量由 137,000 股调整为 164,400 股。本次公
司应支付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款 1,878,270 元,回购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三、验资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9 年 1 月 11 日出具的致同验字
(2019)第 110ZC0010 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截至 2019 年 1 月 9 日止减少注
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的情况进行了审验,情况如下:
    经我们审验,截至 2019 年 1 月 9 日止,贵公司已支付上述 6 名已离职员工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款人民币 1,878,270.00 元,其中:股本 164,400.00 元,
资本公积 1,713,870.00 元。
    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减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52,064,188.00
元,实收资本(股本)人民币 452,064,188.00 元,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出具致同验字(2018)第 110ZC0305
号 验 资 报 告 。 截 至 2019 年 1 月 9 日 止 , 变 更 后 的 注 册 资 本 人 民 币
451,899,788.00 元,累计实收资本(股本)人民币 451,899,788.00 元。

    四、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452,064,188 股变更
为 451,899,788 股。

                                                本次变动限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制性股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无限售条件流通
                       423,854,540   93.76%              -   423,854,540   93.79%
        股

二、有限售条件流通
                        28,209,648      6.24%     -164,400   28,045,248       6.21%
        股
三、总股本          452,064,188   100.00%      -164,400   451,899,788   100.00%


    五、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
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
工作职责,全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特此公告。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