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易华录: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19-04-16  

						证券代码:300212             证券简称:易华录        公告编号:2019-028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拟对 4 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张权、
韩建国、徐耀辉、张丽坤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 102,000 股
进行回购注销。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预计公司注册资本从
45,189.9788 万元变更为 45,179.7788 万元,总股本从 45,189.9788 万股变更
为 45,179.7788 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6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和《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
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
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
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
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
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
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
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
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
及复印件。




    特此公告。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