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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易华录: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与实际情况存在差异事项的专项意见2019-04-16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与实际情况存在差异事项的专项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对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与实际情况存在差异事项发表专项意见:
    1、2018 年,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低于预计总金额 20%
以上,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应收保理、融资租赁、项目贷款等方式拓展
了融资渠道,提升了自融资能力,减少对华录集团融资依赖;同时公司 2018 年
向华录集团申请的华录未来科技园专项委贷 2018 年已获批,根据贷款协议要求
需按照实际用款计划在 2019 年逐步发放,因此华录集团委贷的关联交易额未达
到预计数。
    2、2018 年,易华录向中国华录松下电子信息有限公司采购产品低于预计
总金额 20%以上,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部分数据湖项目延迟至 2019 年落地,因
为与其发生的交易推迟至 2019 年发生。
    3、2018 年,易华录向泰州易华录数据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销售产品低于预
计总金额 20%以上,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因项目实施审批流程实际耗时大于计划
耗时,因此销售产品未达到预计的金额。
    4、2018 年,易华录向蓝安数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销售产品低于预计总金额
20%以上,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因项目实施审批流程实际耗时大于计划耗时,因
此销售产品未达到预计的金额。
    5、华录光存储研究院(大连)有限公司已属于易华录的控股子公司(上述事
项于 2018 年 4 月 8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巨潮
资讯网的相关公告),易华录与其发生的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范畴。
    综上所述,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差异原因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情况。




    独立董事:梁云凤 杨晓光 吴晶妹




                                                        2019 年 4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