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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佳讯飞鸿: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跟踪报告2017-09-14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佳讯飞鸿
保荐代表人姓名:吴坷                               联系电话:010-56839300
保荐代表人姓名:晋海博                             联系电话:010-56839300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是
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一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 次(对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查意见、对公司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
                                                      况的核查意见)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次数                                                0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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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   目                                      工作内容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次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
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                     无                          不适用
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
                                                     无                          不适用
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                     无                          不适用
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履行承诺
1.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林菁、郑贵祥、王翊、刘
                                                是                      不适用
文红和韩江春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2.胡星、深圳市航通众鑫投资有限公司、深圳
                                                是                      不适用
市华澳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天津百富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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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履行承诺
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王彩云、
许扬、张雄峰、林菁、北京和聚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西藏泓涵股权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股份
限售的承诺
3.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 2016 年度非
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         是                         不适用
诺
4.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林菁、郑贵祥、王翊、刘
                                                 是                         不适用
文红和韩江春关于一致行动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未发生该情形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保荐机构
                                                                    未发生该情形
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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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
公司 2017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2017 年    9 月 14 日
                         吴坷




                                                            2017 年    9 月 14 日
                         晋海博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2017 年 9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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