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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佳讯飞鸿: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2019-11-05  

						 证券代码:300213           证券简称: 佳讯飞鸿          公告编号:2019-099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7,782,10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31%,本次
解除限售的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的数量为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9年11月8日(星期五)。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佳讯飞鸿”)2016 年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2、非公开发行限售股核准情况
       2016 年 7 月 27 日,佳讯飞鸿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368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3,300 万股新
股。
       3、非公开发行及限售股股份登记情况
       2016 年 10 月,公司分别向北京和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西藏泓涵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林菁 5 名特定
对 象 发行新股 26,316,731 股, 发行价格为 25.70 元/ 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
676,339,986.70 元,扣除发行费用 17,756,316.73 元(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658,583,669.97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众环验字[2016]第 020054 号”《验资报告》。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
了股份登记手续,并于 2016 年 11 月 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4、股本变动情况
       2017 年 4 月 5 日,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6 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公司以分配时总股本 287,332,50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
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10 股,转增后公司总
股本增至 574,665,018 股。本次除权除息已于 2017 年 4 月 17 日完成。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后,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数量变
动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认购股数(股) 转增后股数(股)   锁定期

 1      北京和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836,575       11,673,150    12 个月

 2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719,844       11,439,688    12 个月

 3      西藏泓涵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642,023       11,284,046    12 个月

 4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227,238       10,454,476    12 个月

 5      林菁                               3,891,051        7,782,102    36 个月

                 合计                     26,316,731       52,633,462       -

       北京和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西藏泓涵股权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和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计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44,851,360 股股份,
已于 2017 年 11 月 10 日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林菁先生,持有非公开发行股份 7,782,102
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数的 1.31%。

     二、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售股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林菁先生在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自北
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三十六
个月内不转让本次所认购的股份。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
况。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及违规担保的情
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
的情况,公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9 年 11 月 8 日(星期五)。
      2、本次解除限售的数量为 7,782,10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31%;实际可
上市流通股份为 0 股,占总股本的 0%。
      3、本次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共计 1 名。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实际可
                                所持股份总        所持限售股   本次解除限
序号           股东名称                                                               上市流通数
                                  数(股)        份数量(股) 售数量(股)
                                                                                        量(股)

  1              林菁               59,128,102      48,771,076         7,782,102           0

              合计                  59,128,102      48,771,076         7,782,102           0

      注 1:林菁先生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持有限售条件股份 48,771,076

股,其中 7,782,102 股为首发后限售股,其余 40,988,974 股为高管锁定股。本次非公开发行

限售股 7,782,102 股解除限售后,将作为高管锁定股继续锁定。

      注 2:截至本公告日,林菁先生质押股份总数为 37,631,636 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

63.64%。

      五、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后股本变动情况表

      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佳讯飞鸿股本结构的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类型
                     数量(股)        比例      增加(股) 减少(股)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
                     157,378,253      26.45%             -               -   157,378,253   26.45%
股

高管锁定股           144,596,094      24.30%     7,782,102               -   152,378,196   25.61%

首发后限售股            7,782,102       1.31%            -       7,782,102             -              -

股权激励限售股          5,000,057      0.84 %            -               -     5,000,057       0.84%

二、无限售条件流
                     437,548,133      73.55%             -               -   437,548,133   73.55%
通股

三、总股本           594,926,386     100.00%             -               -   594,926,386   100.00%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
    1、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相关股东
的有关承诺。
    2、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和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限售
承诺。
    3、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4、本保荐机构对佳讯飞鸿本次限售股解除限售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3、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