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日科化学: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08-26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0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项》
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
是的原则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17 年半年度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
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独立董事对于担保事项专项说明和独立
意见的通知》(证监发【2004】57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证监发【2005】120 号)以及《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规定,我
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严谨、实事求是的态度,对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
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山东日科橡塑科技有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
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为0万元;截止2017
年6月30日,公司累计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为0万元,
全部属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山东日科橡塑科技有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的担
保。对外担保均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对外担保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
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存在为股东、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
保的情况;公司累计和当期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资金占用均为正常经
营性往来,公司不存在股东及其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
决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维护
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
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创业板信息披露业
务备忘录第1 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法规的规定。我们作
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中的2,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




    独立董事: 杜业勤        刘国军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