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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日科化学: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2-10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制度的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
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依据《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8]15号)的要求,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执行变更后的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
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同意公司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 杜业勤        刘国军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