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日科化学: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19-04-16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持续督导
跟踪报告如下:
保荐机构名称: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日科化学
保荐代表人姓名:庄晶亮                         联系电话:010-88366060
保荐代表人姓名:冒欣                           联系电话:021-31829792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
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   是
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 次(长城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
                                        司 2017 年度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见、长城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
                                        查意见)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 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18 年 12 月 27 日

                                            上市公司规范
(3)培训的主要内容
                                        运作相关内容

11. 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无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无
3、“三会”运作                                                  无           无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无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无
6、关联交易                                                      无           无
7、对外担保                                                      无           无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无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
                                                                 无           无
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无           无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
                                                                 无           无
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的原因及解

                                                                            决措施
(一)发行人承诺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
有关规定,承诺自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上市之日
起:
1、承诺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和及时地公布定期报告、披
露所有对投资者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并接受中国证监会和证券
交易所的监督管理;
                                                                 是         不适用
2、承诺本公司在知悉可能对股票价格产生重大误导性影响的
任何公共传播 媒体出现的消息后,将及时予以公开澄清;
3、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认真听取社会公众的
意见和批评,不利用已获得的内幕消息和其他不正当手段直接
或间接从事本公司股票的买卖活动。
本公司保证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没有虚假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在提出上市申请期间,未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不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二)发行对象承诺
赵东日先生承诺: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中认购的日科化学的           是         不适用
股票自日科化学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予转
                                                                        未履行承诺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的原因及解

                                                                          决措施
让。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长城证券原委派的保荐代表人夏静
                                                  波先生因工作变动无法继续履行督
                                                  导职责,为保证公司持续督导工作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的正常进行,长城证券现委派冒欣
                                                  先生接替夏静波先生担任公司持续
                                                  督导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持续督
                                                             导职责。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
                                                                无
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本页无正文,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庄晶亮              冒 欣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