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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电科院: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8-11-13  

						证券代码:300215         证券简称:电科院          公告编号:2018-072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三次会议决定于2018年11月29日(周四)召开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
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2018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18年11月29日(周四)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1月29日
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28
日15:00至11月2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公司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
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
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股权登记日:2018年11月22日(周四)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8年11月2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
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
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8. 现场会议地点:苏州市雍景山庄酒店(苏州市吴中区越溪创高路168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选举胡德霖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姜文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顾怡倩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刘明珍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 选举王兵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 选举张苑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选举陈议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王利剑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马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1 选举李卫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2 选举魏晓玲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3 选举林达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特别提示:

    上述议案已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及各董事候选人、各监事候选人简历请见公司于2018年11
月13日发布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电科院: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电科院: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等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股
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和非职工代表监事,应选举非独立董事6
人、独立董事3人、非职工代表监事3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
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
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所有议案表决结果将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三、提案编码

    (表一)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
                       以下提案均为等额选举
  提案
  1.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6 人
  1.01     选举胡德霖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2     选举姜文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3     选举顾怡倩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4     选举刘明珍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5     选举王兵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6     选举张苑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3 人

  2.01     选举陈议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2     选举王利剑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3     选举马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3.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     应选人数 3 人
           案》
  3.01     选举李卫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3.02     选举魏晓玲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3.03     选举林达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 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本人身份证及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
 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
 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
登记表》(见附件三),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等相关证件,以便登记确
认(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2. 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公司证券部

    地址:苏州市吴中区越溪前珠路 5 号 邮编:215104

    3.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18 年 11 月 28 日 9:00—15:30。
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18 年 11 月 28 日下午 15:30 之前送达或传真
到公司。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必须出示原件。

    5.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6. 本次股东大会联系人:顾怡倩、翟颖、于新晓

    电话:0512-68252194    传真:0512-68081686     电子邮箱:zqb@eeti.cn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除现场投票外,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
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
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

     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二. 《授权委托书》
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二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5215”,投票简称为“电科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
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
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
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如: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 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6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6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
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如设置有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
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
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
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
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18年11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1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
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1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
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
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
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
人/本单位应该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明确投给每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票数。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则为无效授权。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

                                                                     同   反   弃
                                                           备注
                                                                     意   对   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累积投票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提案
  1.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6 人
  1.01     选举胡德霖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2     选举姜文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3     选举顾怡倩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4     选举刘明珍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5     选举王兵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6     选举张苑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3 人

  2.01     选举陈议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2     选举王利剑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3     选举马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3.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         应选人数 3 人
           议案》
       选举李卫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
3.01                                                   √
       监事
       选举魏晓玲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
3.02                                                   √
       监事
       选举林达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3.03                                                   √
       事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股份性质: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股东参会登记表

                     身份证号码/企业
姓名或名称
                     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是否本人参会         受托人姓名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