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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千山药机: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2018-10-19  

						证券代码: 300216          证券简称:千山药机            公告编号:2018-215



                    湖南千山制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可能被暂停上市的原因及风险提示

    (一)若财务会计报告连续两年被出具“否定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将
导致公司股票被暂停上市的风险
    湖南千山制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千山药机”))2017年度
财务会计报告被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瑞华审字【2018】0170052
号)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3.1.1条第(五)项“最
近两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均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
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以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的规定,若公司2018年度财务会计
报告继续被出具“否定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能暂停公
司股票上市。
    (二)若2018年末经审计净资产为负导致公司股票被暂停上市的风险
    公司于2018年10月12日发布了《2018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公司预计2018年1-9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范围72,956.12万元-72,456.13万元。业绩亏损
的主要原因是(1)受报告期债务危机及资产受限等影响,生产经营进度放缓,营业收
入下降32.77%;(2)财务利息费用同比大幅增加;(3)应收湖南乐福地医药包材科技
有限公司原股东2017年度业绩补偿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38,751.60万元。公司预计截
止2018年9月30日净资产为负,公司存在经审计后2018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资产为负的风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3.1.1条第(三)项“最近一个会
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显示当年年末经审计净资产为负,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以决定暂
停其股票上市”的规定,若公司经审计的2018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显示2018年年末的净
资产为负,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能暂停公司股票上市。
    若公司2018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继续被出具“否定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或若公司经审计的2018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年末净资产为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3.1.5条规定,公司股票将于公司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之日起
停牌,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公司股票停牌后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
的决定。

    二、公司董事会已经和将要采取的工作措施

    1、妥善解决债务危机
    目前,公司债务危机对生产经营及业务情况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公司将妥善解决
公司的债务危机,具体拟通过实际控制人采取处置个人资产或质押融资筹集资金、积
极盘活公司存量资产回笼资金、公司或子公司引进战略合作伙伴筹集资金等方案来解
决公司目前的债务危机。同时,公司还将主动与金融机构沟通,争取金融机构的理解
和支持,请求金融机构不抽贷,不采取司法手段处置已经冻结的公司资产。债务妥善
解决后,公司将尽快的处理好因债务引发的诉讼及资产冻结事项。
    2018年9月30日,千山药机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以
下简称“中国长城资产湖南分公司”)签署了《综合服务意向协议》。中国长城资产
湖南分公司拟接受千山药机聘请为千山药机提供综合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资产
重组、债务重组、盈利模式重组、经营管理重组等一揽子综合服务。同时,协议双方
约定了短期、中期和长期服务目标。中国长城资产作为四家国有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之
一,能为公司化解债务危机、恢复正常生产经营并实现转型升级发展提供良好的专业
指导及资源的支持。本协议目前仅签署了意向协议,双方具体的合作内容仍存在不确
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2、积极组织经营生产,维持盈利能力
   公司将积极组织全体员工进行正常生产经营,维持公司盈利能力。重点做好对公
司客户的沟通工作,维护好新老客户关系,尽可能消除本次债务危机对经营的影响。
公司将持续开拓医疗器械市场,稳定制药机械与医药包材板块的发展,继续保持公司
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保持公司的持续经营。
    3、积极组织催收业绩补偿款
    乐福地原股东应向公司支付 2017 年度业绩补偿款 387,516,045.60 元,目前已逾
期支付。2018 年 6 月 9 日,公司披露 2017 年年度报告,随后向乐福地原股东发出了
收款通知,要求在约定期限内向公司支付 2017 年度业绩补偿款 387,516,045.60 元。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乐福地原股东应支付的业绩补偿款。公司已对乐福地原股东
发出律师函催收,如仍不能收回,公司将通过法律手段进行追讨。
    4、组织催收关联方占用的公司资金
    公司关联方刘华山占用的公司 92,484.67 万元的资金,公司会督促刘祥华及其胞
弟刘华山尽快筹措资金,落实还款方案。刘祥华及其胞弟刘华山正在积极筹措资金归
还占用公司的资金,筹资渠道主要是处置其自有资产,包括股权资产(上市公司股权
除外)、房产及其他资产。
    5、查实民间借贷、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情况并予以规范
    公司在审计期间已对违规发生的民间借贷、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及不明原
因资金收支等事项进行了全面的自查,对漏入帐或错入帐的上述事项进行了帐务补充
与更正。公司对有关事项持续进行追踪与处理,且持续披露相关进展的公告。公司正
在加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对外担保行为,规范资金收支审批流程。
    6、积极配合证监会的立案调查。
    证监会对公司的立案调查尚未结束,公司仍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最终调查结论。
公司会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立案调查,并将对其进展情况进行持续披露。

    三、其他事项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3.1.2条公司应当在以下
时点首次发布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之后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
次,直至暂停上市风险消除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公司股票暂停上市的决定:‘(三)
公司知悉年末净资产为负时;’及‘(五)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注
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在披露其后首个半年度报告
时;’”,公司在发布首次《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后,需
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直至暂停
上市风险消除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公司股票暂停上市的决定。
    2、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的具体数据将在2018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公司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投资者咨询方式:
    电话:0731-84030025
    传真:0731-84030025
    邮箱:zqb@chinasun.com.cn。

    特此公告。




                                            湖南千山制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