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16 证券简称:千山药机 公告编号:2020-070 湖南千山制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7月20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7月20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7月20日9:30-11: 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7月20日上午9:15至下 午15:00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盼盼路9号湖南千山制药机械股份有限公 司一楼会议室。 4、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468人,代表股份数40,775,703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361,434,920股的11.282%。其中: 1)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7人,代表股份数25,501,351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56%。 1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461人,代表股份数 15,274,3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2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共463人,代表股份16,478,80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56%。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祥华先生因工作原因不能主持本次股东大会,受半 数以上董事推举,由公司董事李霨先生代为主持本次会议。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加表决(现场及网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40,775,703股。同意 25,818,07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32%;反对14,911,032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57%;弃权46,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11%,表决通 过。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521,1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16,478,809股的9.23%;反对14,911,0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0.49%;弃权4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加表决(现场及网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40,775,703股。同意 25,822,27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33%;反对14,855,532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43%;弃权97,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24%,表决通 过。 2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525,3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16,478,809股的9.26%;反对14,855,5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0.15%;弃权9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加表决(现场及网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40,775,703股。同意 25,970,07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69%;反对14,687,732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02%;弃权117,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29%,表决 通过。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673,1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16,478,809股的10.15%;反对1,4687,7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89.13%;弃权11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加表决(现场及网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40,775,703股。同意 25,972,07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695%;反对14,705,732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065%;弃权97,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24%,表决 通过。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675,1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16,478,809股的10.17%;反对14,705,7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89.24%;弃权9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加表决(现场及网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40,775,703股。同意 25,980,17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71%;反对14,690,332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03%;弃权105,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26%,表决 通过。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683,2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 3 权股份总数16,478,809股的10.21%;反对14,690,3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89.15%;弃权10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 6、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加表决(现场及网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40,775,703股。同意 25,803,77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28%;反对14,912,432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57%;弃权59,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15%,表决通 过。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506,8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16,478,809股的9.144%;反对14,912,4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0.495%;弃权59,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潘继东、刘佳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关于湖南千山 制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 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 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湖南千山制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千山制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法 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千山制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七月二十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