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电热: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2017-08-30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217 证券简称:东方电热 公告编号:2017-073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经事
后核查,《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的“提案编码”“提案 2”提案名
称及“受权委托书” “提案 2”提案名称存在错误,现将更正内容公告如下:
原公告中: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提案 1:《关于江苏东方九天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年产 18 万吨锂
1.00 电专用外壳材料、光通信专用复合材料、LED 专用精密钢带、精冲钢和邦 √
迪管用钢带项目的议案》
提案 2:《关于为江苏东方九天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
2.00 √
议案》
3.00 提案 3:《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
4.00 提案 4:《关于将首发募集资金剩余部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更正为: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提案 1:《关于江苏东方九天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年产 18 万吨锂
1.00 电专用外壳材料、光通信专用复合材料、LED 专用精密钢带、精冲钢和邦 √
迪管用钢带项目的议案》
提案 2:《关于为江苏东方九天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项目贷款提供信用担
2.00 √
保的议案》
3.00 提案 3:《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
4.00 提案 4:《关于将首发募集资金剩余部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原公告中:
附件3: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的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表决指示如下: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提案 1:《关于江苏东方九天新能源材料有限公
司投资建设年产 18 万吨锂电专用外壳材料、光
1.00 通信专用复合材料、LED 专用精密钢带、精冲钢 √
和邦迪管用钢带项目的议案》
提案 2:《关于为江苏东方九天新能源材料有限
2.00 √
公司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提案3:《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
3.00 √
案》
提案 4:《关于将首发募集资金剩余部分永久补
4.00 √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注: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请在相应的表决意向下打“√”进行表决;
2、每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授权委托书下载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4、 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标见上表;决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说
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托日期:2017 年 月 日
更正为:
附件3: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的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表决指示如下: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提案 1:《关于江苏东方九天新能源材料有限公
司投资建设年产 18 万吨锂电专用外壳材料、光
1.00 通信专用复合材料、LED 专用精密钢带、精冲钢 √
和邦迪管用钢带项目的议案》
提案 2:《关于为江苏东方九天新能源材料有限
2.00 √
公司项目贷款提供信用担保的议案》
提案3:《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
3.00 √
案》
提案 4:《关于将首发募集资金剩余部分永久补
4.00 √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注: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请在相应的表决意向下打“√”进行表决;
2、每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授权委托书下载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4、 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标见上表;决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说
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托日期:2017 年 月 日
除以上更正外,其余内容不变。请广大投资者以《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更新后)》为准。公司今后将加强信息披露审查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对给投资
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