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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电热:关于全资子公司通过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再认定的公告2018-03-12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217                  证券简称:东方电热                   公告编号:2018-014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通过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再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镇江东方电热有限公司
通过了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再认定,并于 2018 年 3 月 9 日取得了由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
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GR201732003751),发证时间为 2017 年 12 月 7 日,有效期为三年。
    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相关规定,镇江东方电热有限公司可在高新技术
企业有效期内享受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对公司 2017 年度业绩不会产生影响,但对今后两年的业绩会产生积极
影响。




    特此公告。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3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