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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电热: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6-13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217                     证券简称:东方电热                公告编号:2019-031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19

年 6 月 12 日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正式的会议通知已于 2019 年 6 月 6 日以电

子邮件或电话通知形式送达所有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 3 名,

其中殷斌先生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参加。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海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

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全体监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绍兴东方电热科技

有限公司项目建设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议后认为:

    1、绍兴东方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因项目建设需要向中国银行绍兴袍江开发区支行申请

3,000 万元的融资额度;为保证项目建设按计划完成,公司作为控股股东,为其提供担保是合

适的,也是有必要的。

    2、公司对绍兴东方的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本次担保不存在较大的担

保风险,也没有明显迹象表明会因其违约而承担连带责任。

    3、绍兴东方的另外六个股东都愿意为公司同比例提供反担保并承担相应的连带赔偿责任,

本次担保符合公平、对等原则。

    4、本次担保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一致同意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为绍兴东方电热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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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项目建设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此公告。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6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