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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利股份: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4-24  

						证券代码:300218         证券简称:安利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1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通知情况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会
议通知及补充通知已分别于2018年4月4日、4月13日以公告的形式向全体股东发
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4月24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4月23日-2018年4月2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4月24日9:30-11:30、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4月
23日15:00-2018年4月24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桃花工业园拓展区安徽安
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九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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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4、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姚和平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0人,代表公司股份13280477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1.204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4人,
代表公司股份815163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567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
东代表共6人,代表公司股份512883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6366%。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列席了会议。


       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对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以现场
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3118989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840%;
反对16148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60%;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7784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78.1575%;反对16148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842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2、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3118989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840%;
反对16148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60%;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7784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78.1575%;反对16148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842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3118989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840%;
反对16148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60%;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7784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78.1575%;反对16148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842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4、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13118989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840%;
反对16148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60%;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7784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78.1575%;反对16148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842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5、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3118989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840%;
反对16148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60%;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7784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78.1575%;反对16148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842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3118989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840%;
反对16148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60%;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7784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78.1575%;反对16148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
21.842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因姚和平、王义峰、杨滁光、陈茂祥是公司董事,同时是安徽安利科技投资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是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2期员工持
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故姚和平、王义峰、杨滁光、陈茂祥、安徽安利科技投
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2期员工持股计划为关
联股东,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回避表决总股份为53764198股。
     总表决情况:同意77416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449%;
反对16243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551%;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0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7.9713 % ; 反 对 162438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2.028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及抵押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3118039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769%;
反对16243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31%;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7689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78.0290%;反对16243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971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与控股子公司建立互保关系的议案》
     因香港敏丰贸易有限公司(S.&F. TRADING CO. (H.K.)LIMITED)既是本公司
股东,也是控股子公司合肥安利聚氨酯新材料有限公司股东,故香港敏丰贸易有
限公司(S.&F. TRADING CO. (H.K.)LIMITED)为关联股东,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
表决,回避表决总股份为23316000股。
     总表决情况:同意10786439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164%;
反对16243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836%;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7689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78.0290%;反对16243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
21.971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进公司金寨路厂区土地处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3118039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769%;
反对16243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31%;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7689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78.0290%;反对16243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971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3118989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840%;
反对16148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60%;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7784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78.1575%;反对16148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842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3118039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769%;
反对16243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31%;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7689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78.0290%;反对16243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971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案,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
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3、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姚和平、钱元美、陈炯文、柯荣铨、王义峰、
杨滁光、孙恺、张乐德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与本次选举产生的4名
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
年。
       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采取累积投票制差额选举,得票最高的8位成为公司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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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如下:
    13.01、选举姚和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167173295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5.8790%。其中,中
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5029295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3.2826%。表决结果为当选。
    13.02、选举钱元美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10962070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5427%。其中,中小
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50070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723%。表决结果为当选。
    13.03、选举陈炯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13306070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1927%。其中,中
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6070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210%。表决结果为当选。
    13.04、选举柯荣铨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13233270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45%。其中,中小
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070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00%。表决结果为当选。
    13.05、选举王义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132253295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847%。其中,中小
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5029295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3.2826%。表决结果为当选。
    13.06、选举杨滁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132253294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847%。其中,中小
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5029294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3.2825%。表决结果为当选。
    13.07、选举陈茂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114780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643%。其中,中小股
东表决情况为:同意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表决
结果为未当选。
    13.08、选举孙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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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意10962070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5427%。其中,中小
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50070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723%。表决结果为当选。
    13.09、选举张乐德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13213060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924%。其中,中小
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3060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665%。表决结果为当选。
    14、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会议以累积投股方式选举李晓玲、李健、杜杰、吕斌为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其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以上4名独
立董事与本次选举产生的8名非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自本
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如下:
    14.01、选举李晓玲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131180398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769%。其中,中小
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5768923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0290%。表决结果为当选。
    14.02、选举李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131230398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145%。其中,中小
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5818923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7053%。表决结果为当选。
    14.03、选举杜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131210398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995%。其中,中小
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5798923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4348%。表决结果为当选。
    14.04、选举吕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131180398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769%。其中,中小
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5768923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0290%。表决结果为当选。
    15、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7
    本次会议以累积投股方式选举胡家俊、李道鹏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
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陈永志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
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如下:
    15.01、选举胡家俊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131180398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769%。其中,中小
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5768923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0290%。表决结果为当选。
    15.02、选举李道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131263898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397%。其中,中小
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5852423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1584%。表决结果为当选。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指派张大林律师和费林森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
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参
加会议人员与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
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公司参会董事签字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