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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利股份:关于被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公告2018-08-22  

						证券代码:300218             证券简称:安利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6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被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关于确定 2015 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
优势企业通过复核企业及 2018 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的通知》
(国知发管函字【2018】158 号),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安利股份”)被认定为“2018 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展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评选,旨在着力培育形成一批具
备知识产权战略管理理念,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能力全面发展,知
识产权综合竞争优势突出,具有行业影响力和标杆性的示范企业,影响和带动一
大批企业运用知识产权有效提升市场竞争优势,发挥示范企业在全国或行业中的
示范带头作用。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注重知识产权保护,专
业、专注于聚氨酯复合材料领域创新升级,研发成果显著。截止公告日,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合肥安利聚氨酯新材料有限公司拥有专利权 321 项,其中发明专利
68 项、实用新型专利 171 项、外观设计专利 82 项,是目前全国同行业拥有专利
权最多的企业,在知识产权创造、管理、运用和保护等方面能力进一步增强。本
次认定结果反映出公司优良的创新力、创造力和品牌价值,以及突出的行业影响
力。
    特此公告。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