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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利股份:关于姚和平等8人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书的公告2019-10-29  

						     证券代码:300218             证券简称:安利股份                公告编号:2019-060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姚和平等 8 人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完善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利股份”)
     和控股股东安徽安利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利投资”)治理结构,
     保证安利股份和安利投资的长期稳定发展和持续健康经营,提高安利股份和安利投资的

     经营管理和决策效率,统一决策意志和行动,实现更好的经济效益和价值回报,姚和平、
     王义峰、杨滁光、陈茂祥、黄万里、李道鹏、胡东卫、刘兵于2019年10月29日签订了《一
     致行动人协议书》,作为一致行动人,共同通过安利投资间接控制公司,为公司的共同
     实际控制人。具体有关情况如下:
         一、协议各方基本情况及控制关系
         1、协议各方基本情况

                                             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况     持有安利投资股份情况
序
       姓名    住所地       任职情况         持股总额   占总股本    持股总额    占总股本
号
                                             (万股)   比例(%)   (万股)    比例(%)
                        现任安利股份董事
                        长、总经理;合肥
                        安利聚氨酯新材料
1     姚和平   合肥市   有限公司(以下简     14.3475     0.0661     1142.3034     22.85
                        称“安利新材料”)
                        董事长;安利投资
                              董事长
                          现任安利股份董
                        事、副总经理;安
2     王义峰   合肥市                        15.7500     0.0726     658.2000      13.16
                        利新材料董事;安
                            利投资董事
3     杨滁光   合肥市     现任安利股份董     15.7500     0.0726     605.2000      12.10
                       事、副总经理;安
                       利新材料董事;安
                         利投资董事
                       现任安利股份副总
                       经理;安利新材料
4    陈茂祥   合肥市                         15.7500      0.0726   385.0000   7.70
                       董事;安利投资董
                             事
                       现任安利股份副总
5    黄万里   合肥市   经理;安利投资董       9.0000      0.0415   144.5000   2.89
                             事
                       现任安利股份成本
6    李道鹏   合肥市   管控高级总监、监           --        --     122.0000   2.44
                       事;安利投资监事
                       现任安利股份副总
7    胡东卫   合肥市   经理;安利投资董       9.0000      0.0415   92.0000    1.84
                             事
                       现任安利股份副总
8     刘兵    合肥市   经理;安利投资董       9.0000      0.0415   92.0000    1.84
                             事

        2、协议各方与安利股份控制关系

               姚和平、王义峰、杨滁光、陈茂祥、黄万里、李道鹏、
                 胡东卫、刘兵等 8 名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
                               (实际控制人)
                                         64.82%


                       安徽安利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

                                       21.90%


                                                                   0.41%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二、一致行动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1、各方一致同意,凡是涉及到安利投资及安利股份的重大经营决策等事项,各方
    应先行协商一致,统一意见后再行在相关会议中按照协商结果采取一致行动。

        2、重大决策事项包括:(1)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
    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3)董事会的报告;(4)
    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5)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6)公司的利润分
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7)审议公司所投资公司相关事宜,如推荐相关董事、监事和
高管候选人,作为股东对其他相关事项行使股东权利等;(8)发行公司债券;(9)公司
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10)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11)修
改公司章程。
    3、各方同意在安利投资及安利股份相关会议中行使表决权时,根据事先协商确定

的一致意见进行投票;各方在相关会议中行使提案权时,将根据事先协商确定的意见共
同向相关会议提出提案,协议任何一方不会单独或联合他人进行提案;各方在行使董事
与监事的提名权时,将根据事先协商确定的意见共同提名董事、监事候选人,协议任何
一方不单独或联合他人进行提名。
    4、如各方无法就表决、提案、提名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的,各方同意在不违背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损害公司、股东和债权人利益的前提下,按照姚和平的
意见进行表决、提案或提名。
    5、各方同意,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将各自所持有的安利投资的股权向本协议各方
之外的第三方进行转让、质押等处分行为时需经其他各方一致书面同意。
    6、本协议约定不涉及协议各方作为股东在安利投资享有的红利分配权、剩余财产

领取权等财产权利。
    7、各方一致同意,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或撤销本协议;协议任何一方均
不得与本协议各方之外的第三方签订本协议内容相同、近似的协议。
    8、各方一致同意本协议有效期五年,自 2019 年 10 月 29 日起至 2024 年 10 月 28
日止;经各方共同协商可以签订补充协议方式延长有效期。
    三、备查文件
    1、《一致行动人协议书》


    特此公告。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