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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鸿利智汇: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8-01-19  

						    证券代码:300219         证券简称:鸿利智汇         公告编号:2018-007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18 日召开的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决议,公司将于 2018 年 2 月 5 日召开 2018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
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 年 2 月 5 日下午 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 年 2 月 4 日-2018 年 2 月 5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 2 月 5 日
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 2 月 4 日
15:00 至 2018 年 2 月 5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
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
票表决的,以第二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
    6、股权登记日:2018 年 1 月 30 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18 年 1 月 30 日(星期二)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
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先科一路 1 号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光 LED 器件板块)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光 LED 器件板块)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光
LED 器件板块)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提案需征集投票权,有关征集投票权的具体内容见2018年1
月1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白光LED
器件板块)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公开征集投票权公告》(公告编号:2018-006)。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上
述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
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2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光 LED   √
         1.00        器件板块)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光 LED
         2.00        器件板块)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
                     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白
         3.00        光 LED 器件板块)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
                     宜的议案》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法定代表人出
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
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
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
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
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
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股权登记日 2018 年 1 月 30 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主持人宣
布出席情况前结束。
    3、登记地点: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先科一路 1 号公司证券投资部。
    4、参加股东大会时请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联系人:邓寿铁、刘冬丽
    2、联系电话:020-8673 3958

                                                                           3
3、联系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先科一路 1 号
4、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八日




                                                                    4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5219
    2、投票简称:鸿利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光 LED         √
            1.00      器件板块)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光 LED
            2.00      器件板块)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
                      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白
            3.00      光 LED 器件板块)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
                      宜的议案》
    (2)填报表决意见
    根据议题内容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或“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
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二次有效投票为准。如
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
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2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5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2月4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
年2月5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
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
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6
附件二: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




                                                          7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

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编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码
                                                  栏目可以投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

 100                      总议案                     √

非累积
投票提
  案
           《关于<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
 1.00      光 LED 器件板块)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0                                                √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3.00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       √
           议案》

    注: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

划“√”为准,对同一议案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委托人对某一议案的表决意见

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议案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个人意愿决定对该事

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签名(法人签名加盖公章):

委托人证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