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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鸿利智汇:关于深圳市速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2019-04-26  

						                  关于深圳市速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众环专字(2019)060006 号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利公司”)管理层编制

的《关于深圳市速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018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进行了专项审核。

    鸿利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编制《关于深圳市速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018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

情况的说明》,并保证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

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

基础上,对《关于深圳市速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018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发表审核

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

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

以对《关于深圳市速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018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

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审核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

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鸿利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深圳市速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018 年度业绩承诺

实现情况的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深圳市速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018 年度业绩承诺

数与业绩实现数的差异情况。

    本审核报告仅供鸿利公司 2018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巩启春



                                                中国注册会计师:周小春


         中国          武汉                     2019 年 4 月 24 日
                     关于深圳市速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018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关于深圳市速易网络科技有限公

司 2018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本专项说明仅供公司 2018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

不适用于其他用途。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公司住所: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先科一路 1 号

    法定代表人:李国平

    注册资本:柒亿壹仟贰佰捌拾壹万捌仟伍佰零陆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761932988M



    二、业绩承诺所涉及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方案简介

    根据公司与深圳市速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速易公司”)及其原全体股东李

牡丹、杨云峰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以下简称《重组协议》,本公司以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李牡丹、杨云峰合计持有的深圳速易公司 100%的股权。交易总

对价为 90,000 万元,其中 54,000 万元由本公司以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其余 36,000

万元由本公司以现金支付。交易完成后,深圳速易公司成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相关交易事项的审批核准程序

    1、本公司的决策过程

    2016 年 12 月 2 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签

订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关于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

份认购合同〉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16 年 12 月 16 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鸿利智汇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及其

摘要(修订稿)的议案》。

    2017 年 1 月 4 日,本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及其摘要(修订稿)

的议案》、《关于签订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关于签订

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交易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2017 年 4 月 13 日,交易经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 2017 年第 16 次会议审议,

并获无条件通过。2017 年 6 月 2 日本公司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鸿利智汇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向李牡丹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809

号)。

    (三)相关交易事项实施情况

    2017 年 6 月 7 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了《变更(备案)通知书》以及变更后的《营

业执照》,深圳速易公司已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公司持有深圳速易公司 100%股权。



    三、业绩承诺及其实现情况

    1、业绩承诺的主要指标

    根据《重组协议》,李牡丹、杨云峰承诺深圳速易公司 2016 年度、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实

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6,300 万元、7,600 万元、9,650

万元。



    2、2018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2018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实际盈利数                             1                                   99,845,677.88

 非经常性损益                           2                                    2,283,747.5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盈利数           3=1-2                                 97,561,930.36

 业绩承诺数                             4                                   96,500,000.00
                       项目                     行次          2018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差额                                     5=3-4                                    1,061,930.36

       业绩承诺完成率                           6=3÷4                                         101.10%

           深圳速易公司 2018 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97,561,930.36 元,完成业绩承诺。



           3、2016 年度至 2018 年度业绩承诺的累计实现情况
                                                                                          单位: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项目         行次
                               2016 年度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累计

实际实现数             1       79,340,830.99      84,994,333.34     97,561,930.36    261,897,094.69
业绩承诺数             2       63,000,000.00      76,000,000.00     96,500,000.00    235,500,000.00
差额                3=1-2      16,340,830.99       8,994,333.34      1,061,930.36     26,397,094.69
业绩承诺完成率      4=1÷2         125.94%               111.83%         101.10%              111.21%



           四、公司奖励金额
           根据《重组协议》,深圳速易公司承诺期累计实现净利润高于累计承诺净利润的,超出部分
       的 50%作为奖励对价由上市公司向李牡丹、杨云峰支付现金奖励。
           现金奖励金额=(业绩承诺期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税后净利润-承诺净利润)*50%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累计实现净利润                1                                               261,897,094.69
       累计承诺净利润                2                                               235,500,000.00
       差额                        3=1-2                                              26,397,094.69
       累计应奖励金额            4=3*50%                                              13,198,547.35

           公司累计应向李牡丹、杨云峰支付现金奖励人民币 13,198,547.35 元。该奖励款将在深圳速
       易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 1 个月内支付。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