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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运激光:2018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2019-05-13  

						证券代码:300220           证券简称:金运激光   公告编号:2019-028



                   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是否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两个月以上实施的:

         是        √ 否

    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或“公司”)2018年年

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9年3月22日召开的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于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上。现将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具体实施事

宜公告如下: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26,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060000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

资基金每10股派0.054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

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

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

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

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12000元;持

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06000元;持股

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5月20日;

   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5月2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9年5月2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9年5月2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

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469                     梁伟

   2           08*****070          新余全盛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9年5月9日至登记日:2019

年5月20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

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武汉市江岸区石桥一路金运激光大厦

   咨询联系人:李丹、石慧;

   咨询电话:027-82943465;

   传真电话:027-82943465。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安排的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