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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海钢联: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11-10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上
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
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
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同意钢银电商股票发行方案并放弃认购权的独立意见
    本次控股子公司钢银电商定向发行股份,旨在补充其主营业务发展所需的营
运资金,提升品牌的市场影响力,保障其经营的持续发展,加强公司在大宗商品
电子商务领域的竞争力。本次交易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控股子公司定向发行股票并
放弃认购权的事项。
    二、关于亚东广信认购钢银电商定向发行股份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亚东广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此次参与钢银电商本次定向发行股份,符合其
自身和公司的发展战略。本次钢银电商定向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到位后,将用于
补充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所需的营运资金,有利于钢银电商经营的持续发展,提升
公司品牌的市场影响力。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亚东广
信认购钢银电商定向发行股份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三、关于参股公司钢联物联网认购钢银电商定向发行股份暨关联交易的独
立意见
    钢联物联网主要从事钢铁仓库的租赁管理业务,此次参与钢银电商本次定向
发行股份,符合其自身和公司的发展战略。本次钢银电商定向发行股份,募集资
金到位后,将用于补充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所需的营运资金,有利于钢银电商经营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的持续发展,提升公司品牌的市场影响力。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权益的情形。
同意本次参股公司认购钢银电商定向发行股份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独立董事:胡俞越         王恒忠      马勇
                                                    2017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