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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海钢联: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2019-12-09  

						证券代码:300226       证券简称:上海钢联     公告编号:2019-096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

年12月9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兴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兴业投资”)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兴业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40,104,74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5.21%,兴业投资计划自本公告发

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累计

不超过4,774,42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3.00%。

    一、股东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上海兴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截至本公告

日,兴业投资持有公司股份40,104,74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5.21%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企业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和二级市场买入的

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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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减持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4,774,420股,占公

司总股本比例3.00%。

    其中,兴业投资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通过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将不超过公司总

股本的1%。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即

2020年1月2日-2020年7月1日)。

    6、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注:若减持计划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

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和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承诺履行情况

    1、兴业投资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做出如下承诺:

    (1)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①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全资子公

司、控股子公司和其他受本公司控制的公司或组织,目前未从事与上

海钢联相同或相似的业务。②本公司保证本公司(包括促使本公司现

有或将来成立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其他受本公司控制的公司

或组织)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上海钢联主营业务或者主营

产品相竞争或者构成竞争威胁的业务活动,包括不投资、收购、兼并

与上海钢联主营业务或者主要产品相同或者相似的公司、企业或者其

他经济组织。③如本公司(包括本公司现有或将来成立的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和其他受本公司控制的公司或组织)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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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上海钢联主营业务或者主营产品相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则本公司

将立即通知上海钢联,并优先将该商业机会给予上海钢联。④对于上

海钢联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本公司保证不利用控股股东的地位损

害上海钢联及上海钢联其他股东的利益。

    (2)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①不利用自身对上海钢联的控

制关系及重大影响,谋求上海钢联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公司及所

控制的企业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②不利用自身对上海钢联的控制

关系及重大影响,谋求与上海钢联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③杜绝本公

司及所控制的企业非法占用上海钢联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

下,不要求上海钢联违规向本公司及所控制的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

保。④本公司及所控制的企业不与上海钢联及其控制的企业发生不必

要的关联交易,如确需与上海钢联及其控制的企业发生不可避免的关

联交易,保证:1)督促上海钢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上海钢联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2)遵循平

等互利、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合理的交易原则,以市场公允价

格与上海钢联进行交易,不利用该等交易从事任何损害上海钢联及其

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上海钢联章程的规定,督促上海钢联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

关报批程序。

    (3)兴业投资承诺:自上海钢联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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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

司股份,也不由上海钢联收购该部分股份。

    (4)关于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被追缴的承诺:若上海钢联

及其子公司因2007年1月1日至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期间

发生的与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有关的违法事项,而被社会保险

管理部门和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要求补交有关费用款项的,本公司将

全额承担该等费用款项,或向上海钢联进行等额补偿。

    2、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兴业投资及其作为上海星商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商投

资”)的控股股东承诺:未来在合适时机或上海钢联提出要求时,将

兴业投资、星商投资所持有的上海钢联物联网有限公司的股权通过合

适方式转让给上海钢联,转让股权的数量、价格在公允作价的原则下

由双方平等协商确定,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规则及上海钢联《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披露义

务。

    截至本公告日,兴业投资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

承诺的行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兴业投资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

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

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兴业投资将依据计划进

展情况按规定进行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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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兴业投资将严格遵守《公

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

    3、兴业投资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

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敬请广大

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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