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韵达: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8-19
证券代码:300227 证券简称:光韵达 公告编号:2017-045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
会议于2017年8月17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会议的形式召开,现场会议于上午9:30在公
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于2017年8月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所有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送达了会议通知及文件。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7人,实际亲自参会董事7人,其中
独立董事3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侯若洪先
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审议情况
经现场投票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17年半年
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使用募集
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
资金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文件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同意对会计政策变更。本次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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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等指标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
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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