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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光韵达: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2019-04-11  

						     证券代码:300227           证券简称:光韵达           公告编号:2019-021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侯若洪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
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1日接到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侯若洪先生《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侯若洪先生拟在未来
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90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
本比例的4.0454%。其中: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实施,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
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3个交易日后 6 个月内实施,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
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姓名:侯若洪
    截止本公告日,侯若洪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9,355,34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7.6896%。侯若洪先生及其配偶姚彩虹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9,897,876股,占本公司
总股本的22.4283%。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拟降低股份质押率、自身资金需求。
    2、本次拟减持股份的来源:侯若洪先生拟减持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
行的股份及公司实施权益分派所获得的股份。
    3、减持数量:侯若洪先生拟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9,0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
股本比例的4.0454%,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比例不超过本公
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减持比例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2%。
    4、减持期间: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
内(窗口期不减持)进行;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
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进行。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7、减持其他说明: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至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如发生派
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
相应调整。
    三、股东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侯若洪先生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如下承
诺:自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除前述锁定
期之外,本人或关联方在公司任职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
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或关联方从公司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
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侯若洪先生分别于2017年4月26日、27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二级市场
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030,38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503%。侯若洪先生承诺:在增
持期间和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规定,不
进行内幕交易、短线交易等违规行为。
    3、2018年7月26日减持后承诺: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将低于
公司股份总数的5%。
    截至本公告日,侯若洪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均严格遵守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
的情况。本次拟减持事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四、 其他风险提示
    1、侯若洪先生将根据个人资金需要、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况决定是否实施本
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
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计划进展情况按规定进行披露。
    2、侯若洪先生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8号-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
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后,侯若洪先生仍持有公司股份30,355,348股,其配偶姚彩
虹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10,542,528股,二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0,897,876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18.3829%,二人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严格遵守相应的法
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5、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
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
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侯若洪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