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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光韵达: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2018年度持续督导工作报告暨持续督导总结报告2019-04-19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之

2018年度持续督导工作报告暨持续督导总结报告




                 独立财务顾问




            签署日期:二〇一九年四月
                               声明和承诺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创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接受深圳光韵
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韵达”、“公司”)的委托,担任光韵达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收购上海金东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东唐”)100%股权的独
立财务顾问。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独立财务顾
问对光韵达进行持续督导,并结合光韵达 2018 年年度报告,出具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的持续督导意见。

    本持续督导意见所依据的文件、书面资料、财务数据、业务经营数据等由光韵达
及重组各相关方提供,并由各相关方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全部责任,本
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持续督导意见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本持续督导意见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根据本持续督导报告
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产生的相应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本独立
财务顾问未委托或授权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持续督导报告中列载的信息
和对本报告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独立财务顾问提请投资者认真阅读上市公司董事会发布的相关评估报告、审计
报告、法律意见书、年度报告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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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释义


本报告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普通术语
公司/上市公司/光韵达     指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标的公司/金东唐          指   上海金东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金东唐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资产/拟购买资产/交
                         指   上海金东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00%股权
易标的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本次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上海
资产重组/本次发行股份
                         指   金东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00%股权,同时拟向特定投资者孙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
                              晖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13,230万元
募集配套资金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
                         指
买资产                        买上海金东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00%股权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向特定投资者孙晖发行股份
募集配套资金             指
                              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13,230万元
                              陈洁、李国平、深圳市前海瑞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徐敏嘉、上
交易对方                 指   海盈之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王翔、徐亦文、陈光华、吴梦秋、
                              万刚、庄楠、邱罕文
前海瑞旗                 指   深圳市前海瑞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盈之和               指   上海盈之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指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陈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洁、李国平、深圳市前海瑞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徐敏嘉、上海
                         指
购买资产协议》                盈之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王翔、徐亦文、陈光华、吴梦秋、万
                              刚、庄楠、邱罕文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陈
                              洁、李国平、深圳市前海瑞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徐敏嘉、上海
《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指
                              盈之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王翔、徐亦文、陈光华、吴梦秋、万
                              刚、庄楠、邱罕文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公司与特定投资者孙晖签署的《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
《股份认购协议》         指
                              司与孙晖之募集配套资金股份认购协议》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商誉减值测试所涉及的上海金
《资产评估报告书》       指
                              东唐科技有限公司资产组可回收价值项目评估报告书》
业绩承诺期               指   2016 年、2017 年和 2018 年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创业板发行管理办法》   指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


                                           2
《规范运作指引》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登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
华创证券/独立财务顾问   指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元                      指   人民币元
万元                    指   人民币万元
亿元                    指   人民币亿元




                                          3
                                                                                    目录


声明和承诺.................................................................................................................................................................... 1
释义 ................................................................................................................................................................................ 2
目录 ................................................................................................................................................................................ 4
一、本次交易资产的交付或者过户情况 ................................................................................................................ 5
二、交易各方当事人承诺的履行情况 .................................................................................................................... 6
三、利润预测的实现情况及商誉减值测试情况 ................................................................................................ 11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11
五、管理层讨论分析部分提及的各项业务的发展现状 ................................................................................... 12
六、公司治理与运行情况 ....................................................................................................................................... 13
七、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差异 ........................................................................................ 14
八、持续督导总结 .................................................................................................................................................... 15




                                                                                          4
一、本次交易资产的交付或者过户情况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本次交易整体方案分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与配套融资两个部分:公司
拟向陈洁、李国平、前海瑞旗、徐敏嘉、上海盈之和、王翔、徐亦文、陈光华、吴梦
秋、万刚、庄楠和邱罕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金东唐 100.00%股权;同
时,上市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孙晖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支付方式及认购募集
资金具体如下:

      交易对方及   以资产认购获      认购配套融资    以资产认购及认购配
序                                                                          占本次发行股
      配套融资认     得股份数量      获得股份数量    套融资获得股份数量
号                                                                            份的比例
          购方         (股)            (股)            (股)
 1        陈洁           2,177,234               -              2,177,234         17.48%
 2        李国平         1,125,985               -              1,125,985          9.04%
 3      前海瑞旗           906,123               -                906,123          7.28%
 4        徐敏嘉           849,436               -                849,436          6.82%
 5    上海盈之和           507,429               -                507,429          4.07%
 6        王翔             253,714               -                253,714          2.04%
 7        徐亦文           106,052               -                106,052          0.85%
 8        陈光华           106,052               -                106,052          0.85%
 9        吴梦秋            57,991               -                 57,991          0.47%
10        万刚              50,742               -                 50,742          0.41%
11        庄楠              50,742               -                 50,742          0.41%
12        邱罕文            42,624               -                 42,624          0.34%
13        孙晖                   -       6,220,028              6,220,028         49.94%
      合计               6,234,124       6,220,028             12,454,152        100.00%


(二)相关资产过户或交付情况


     经核查,陈洁、李国平、前海瑞旗、徐敏嘉、上海盈之和、王翔、徐亦文、陈光
华、吴梦秋、万刚、庄楠和邱罕文就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过户事宜履行
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于 2017 年 4 月 11 日领取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签发的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66091711A),标的资产过户手续已全部
办理完成,并变更登记至光韵达名下,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截至本报
告书出具之日,本次重组标的资产过户之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光韵达持有

                                           5
金东唐 100%的股权。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验字【2017】48490003
号”《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17 年 4 月 26 日止,光韵达已收到陈洁等 12 人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 6,234,124
元。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验字【2017】48490004
号”《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认购资金实收情况的
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17 年 4 月 28 日,上市公司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
132,299,995.56 元,扣除与发行股份直接相关的费用 8,000,000 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
124,299,995.56 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股本)人民币 6,220,028.00 元,新增资本公积
118,079,967.56 元。变更后股本人民币 149,777,652 元(大写:壹亿肆仟玖佰柒拾柒万
柒仟陆佰伍拾贰元)。


(三)证券发行登记及上市事宜办理状况


       2017 年 5 月 11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股份登记
申请受理确认书》,确认其已于 2017 年 5 月 11 日受理公司本次交易新增股份登记申
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公司股东名册。



二、交易各方当事人承诺的履行情况

(一)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协议及履行情况


       本次交易涉及《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盈利预测
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股份认购协议》等协议。

       上述协议均已生效,所涉及标的资产过户、对价支付、盈利承诺等关键事项,均
已完成实施或处于实施过程中,各方无重大违约情况。


                                        6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上述协议已生效、正在履
行或已履行完成,各方无重大违约情况。


(二)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交易对方出具了《关于提供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
《关于标的股权及资产权属的承诺》、《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
承诺》、 关于减少关联交易、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关于最近五年行政处罚、
刑事处罚以及涉及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情况的声明》、《关于最近五年诚信情况的声
明》、《关于不存在内幕交易的承诺》、《关于规范资金占用行为的承诺》等承诺。上述
承诺的主要内容已在《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修订稿)》中披露。相关主要承诺履行情况如下:

                         承诺类                               承诺时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型                                   间
                                承诺人所认购的光韵达本次发
                                行的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          发行的股票
                                                                                 承诺正在履
                                束并完成股权登记之日起 12 2016 年 上市之日
                         股份限                                                  行中,尚未
  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方          个月内不得转让。前述限售期 09 月 12 (2017 年 5
                         售承诺                                                  发现违反承
                                满之后,所认购的光韵达本次 日       月 22 日)起
                                                                                 诺的情形
                                发行的股份分三批解除锁定并          三年
                                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发行的股票
                                承诺人通过光韵达本次重组获                       承诺正在履
                                                           2016 年 上市之日
                         股份限 得的光韵达之股份自上市之日                       行中,尚未
  配套融资认购方孙晖                                       09 月 12 (2017 年 5
                         售承诺 起 36 个月内不进行交易或转                       发现违反承
                                                           日       月 22 日)起
                                让。                                             诺的情形
                                                                    三年
                                金东唐 2016 年、2017 年和 2018
                                年实现的经具有证券业务资格
                                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税后净
                                利润(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业绩承 计算依据)分别为 1,500 万元、2016 年
                                                                                   承诺履行完
 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方    诺及补 2,300 万元、3,100 万元。若未 09 月 12     三年
                                                                                   毕
                         偿安排 达到上述业绩,交易对方按截 日
                                至《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签署
                                日时持有金东唐的股权比例分
                                别承担相应的补偿义务,以股
                                份、现金形式补偿总额最高不
                                超过其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股


                                             7
                                  票、现金总额。
                                1.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
                                企业(如有)目前与上市公司
                                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2.在作为上市公司股东期间,
                                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
                                业不会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及经营业
                                务构成竞争关系的生产与经营
                                活动,亦不会投资任何与上市
                                公司及其子公司经营业务构成
                         关于避                                                承诺正在履
                                竞争关系的其他企业;3.承诺 2016 年
                         免同业                                                行中,尚未
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          人作为上市公司股东期间,如 09 月 12     长期
                         竞争的                                                发现违反承
                                承诺人或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 日
                         承诺                                                  诺的情形
                                业获得的商业机会与上市公司
                                及其子公司业务发生同业竞争
                                或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承诺
                                人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及其子
                                公司,并应促成将该商业机会
                                让予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避
                                免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形成
                                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以
                                确保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其他
                                股东利益不受损害。
                                  1.本次交易前,承诺人及承诺
                                  人控制的企业与光韵达及其主
                                  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不存在投资、协议或其
                                  他安排等在内的一致行动和关
                                  联关系。2.本次交易完成后,
                                  承诺人及承诺人实际控制企业
                                  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含金
                                  东唐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将
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 关于减
                                  尽量减少关联交易,不会利用
陈洁、李国平、深圳市前海 少关联
                                  自身作为上市公司股东之地位                   承诺正在履
瑞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徐 交易、                              2016 年
                                  谋求与上市公司在业务合作等                   行中,尚未
敏嘉、上海盈之和信息科技 保持上                              09 月 12   长期
                                  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                   发现违反承
有限公司、王翔、徐亦文、 市公司                              日
                                  利;不会利用自身作为上市公                   诺的情形
陈光华、吴梦秋、万刚、庄 独立性
                                  司股东之地位谋求与上市公司
楠、邱罕文               的承诺
                                  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3.对于
                                  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
                                  关联交易,将与上市公司及其
                                  子公司依法签订规范的关联交
                                  易协议,并按照有关法律、法
                                  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批准程
                                  序;关联交易价格依照与无关
                                  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进行相同


                                              8
                                  或相似交易时的价格确定,保
                                  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
                                  保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
                                  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
                                  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
                                  东的合法权益;4. 承诺人及承
                                  诺人实际控制企业保证将按照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参
                                  加股东大会,平等地行使相应
                                  权利,承担相应义务,不利用
                                  股东地位谋取不正当利益;在
                                  审议涉及承诺人及承诺人实际
                                  控制企业的关联交易时,切实
                                  遵守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
                                  上进行关联交易表决时的回避
                                  程序。
                                  1、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承诺
                                  人及承诺人对外投资(包括直
                                  接持股、间接持股或委托持
                                  股)、实际控制的企业与金东唐
                                  及其子公司之间的非经营性资
                                  金往来已全部清理完毕,不存
                                  在纠纷。2、本承诺出具日后,
                         关于规
                                  承诺人及承诺人对外投资、实                     承诺正在履
                         范资金                                2016 年
                                  际控制的企业不会利用承诺人                     行中,尚未
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   占用行                                09 月 12   长期
                                  的股东身份或职务便利以借                       发现违反承
                         为的承                                日
                                  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                     诺的情形
                         诺
                                  其他方式占用金东唐及其子公
                                  司之资金。3、若未来金东唐因
                                  本次交易完成前的承诺人资金
                                  占用情形或承诺人违反上述承
                                  诺而受到有关主管部门处罚
                                  的,承诺人将对金东唐遭受的
                                  全部损失予以赔偿。
                                  1、承诺人确认及保证不存在与
                                  光韵达直接或间接的同业竞争
                         关于避
                                  的情况。2、承诺人承诺不会在
                         免同业
                                  中国境内或境外,直接或间接
                         竞争、
                                  从事或发展与光韵达经营范围
                         减少关                                                  承诺正在履
                                  相同或相类似的业务或项目。 2016 年
                         联交                                                    行中,尚未
  配套融资认购方孙晖              3、承诺人承诺不利用其从光韵 09 月 12    长期
                         易、保                                                  发现违反承
                                  达获取的信息从事、直接或间 日
                         持上市                                                  诺的情形
                                  接参与光韵达相竞争的活动,
                         公司独
                                  并承诺不进行任何损害或可能
                         立性的
                                  损害光韵达利益的其他竞争行
                         承诺
                                  为。4、承诺人从任何第三方获
                                  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光韵达所


                                               9
                          从事的业务有实质性竞争或可
                          能有实质性竞争,则承诺人将
                          立即通知光韵达,并将该商业
                          机会让与光韵达。5、本次交易
                          完成后,承诺人及承诺人实际
                          控制企业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
                          司之间将尽量减少关联交易,
                          不会利用自身作为上市公司股
                          东之地位谋求与上市公司在业
                          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
                          三方的权利;不会利用自身作
                          为上市公司股东之地位谋求与
                          上市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
                          利。6、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
                          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将与上
                          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依法签订规
                          范的关联交易协议,并按照有
                          关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
                          行批准程序;关联交易价格依
                          照与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
                          进行相同或相似交易时的价格
                          确定,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
                          公允性;保证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
                          联交易的信息披露义务;保证
                          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
                          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7、承
                          诺人及承诺人实际控制企业保
                          证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参加股东大会,平等地
                          行使相应权利,承担相应义务,
                          不利用股东地位谋取不正当利
                          益;在审议涉及承诺人及承诺
                          人实际控制企业的关联交易
                          时,切实遵守在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上进行关联交易表决
                          时的回避程序。8、如出现因承
                          诺人违反上述承诺与保证而导
                          致光韵达或其他股东权益受到
                          损害的情况,承诺人将依法承
                          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各承诺方未出现违反承诺的
情形。




                                     10
三、利润预测的实现情况及商誉减值测试情况

    2016 年 9 月 12 日,光韵达与全体交易对方签订《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交易对方
承诺标的公司 2016 年、2017 年和 2018 年实现的经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的税后净利润(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
分别为 1,500 万元、2,300 万元、3,100 万元。
    根据光韵达出具的《金东唐 2018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瑞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金东唐 2018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
项说明的专项审核报告》(瑞华核字【2019】48490010 号),金东唐 2018 年度实际实
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3,375.18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影响后 2018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3,171.80 万元,超出业绩承诺 71.80 万元,实际
实现业绩承诺的 102.32%。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业绩承诺人关于金东唐 2018 年度业绩承诺已经实
现,不需要对上市公司进行业绩补偿。金东唐 2016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及股份支付
形成的管理费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827.26 万元,2017 年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2,355.12 万元,金东唐 2016 年、2017 年均完成
了业绩承诺。至此,业绩承诺人已完成《盈利预测补偿协议》所约定的业绩承诺。
    根据亚洲(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已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书》 京亚评报字【2019】
第 046 号)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金东唐资产组可收回价值
为 29,428.63 万元,高于其账面价值,不需要对商誉进行减值。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已在 2017 年度使用完毕,2018 年度没有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
具体使用情况详见 2018 年 4 月 3 日于深圳交易所网站公开披露的《华创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关于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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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管理层讨论分析部分提及的各项业务的发展现状

(一)2018 年度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18 年,面对国内外复杂多变的经济环境,行业受到一定的影响,公司采取各项
措施积极应对,专注于主营业务,持续提升公司技术、质量和服务,进一步加大市场
推广力度及研发投入,提升产品附加值,使得本公司主营业务保持增长。智能装备业
务中的 ITE 类继续保持快速上升的趋势,激光应用服务中 SMT 类保持稳定增长,3DP
业务、LDS 业务亏损逐步减少,虽然 PCB 业务因手机换代周期延长以及行业内对 5G、
柔性屏等新产品预期而放缓现有产品的生产,导致本公司 PCB 类业务出现下降,但
公司整体业绩还是保持平稳增长。2018 年,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580,347,837.91 元,
较上年同比增长 13.0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8,232,911.82 元,较上
年 同 比 上 升 11.17% , 实 现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53,353,496.41 元,较上年同比增长 0.16%。


(二)主营业务构成情况

                                           单位:元
                        2018 年                             2017 年
     类别                                                                                同比增减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营业收入合计       580,347,837.91            100%      513,408,091.29            100%      13.04%

                                              分行业

  电子信息业       580,347,837.91          100.00%     513,408,091.29          100.00%     13.04%

                                              分产品

    SMT类          260,719,589.33          44.93%      208,384,770.13           40.59%     25.11%

    PCB类           95,480,013.21          16.45%      134,312,301.92           26.16%     -28.91%

    LDS类           15,686,048.41           2.70%       16,126,110.00            3.14%      -2.73%

    3DP类           34,731,772.27           5.99%       20,332,619.45            3.96%     70.82%

    ITE类          162,052,731.50          27.92%      126,852,695.36           24.71%     27.75%


                                              12
    其他         11,677,683.19       2.01%       7,399,594.43      1.44%    57.82%

                                      分地区

    国内       569,780,522.38       98.18%     499,019,371.05     97.20%    14.18%

    国外        10,567,315.53        1.82%      14,388,720.24      2.80%    -26.56%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2018 年度,上市公司各项业务的发展状况良好,业
务符合预期。

六、公司治理与运行情况

    2018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规
则》、《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高公司治理
水平。

    公司治理各方面基本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
的要求。

    1、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
规定和要求,规范地召集、召开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均设网络投票,平等对待所有股
东,并尽可能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使其充分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召开的股
东大会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情形,公司未发生单独或合并持有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0%以上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也无应监事会提
议召开的股东大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应由股东大会审议的重大事
项,公司均通过股东大会审议,不存在绕过股东大会的情况,也不存在先实施后审议
的情况。2018 年,公司召开了 3 次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召开。

    2、关于董事和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 7 名,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各位董事能够依据《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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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开展工作,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
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同时积极参加相关培训,熟悉相关法律法规。2018
年度,公司召开了 9 次董事会,会议均由董事长召集召开。

    3、关于监事和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设监事 3 名,其中职工监事 1 名,监事会的人数和构成符合法律、法
规的要求。各位监事能够按照《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对
公司重大事项、关联交易、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管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
监督。2018 年度,公司召开了 7 次监事会,会议均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召开。

    4、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公司重视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能够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格式指引等规定以及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重大信息
内部报告制度》等制度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公司指定《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为信息披露报纸,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为信息披露网站。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了较为
科学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并通过不断的梳理和优化,形成了一套较为
完善、有效、合规的内部制度体系,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基本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七、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差异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重组交易各方严格按照重组方案履行各方责
任和义务,实际实施方案与公布的重组方案不存在重大差异,未发现上市公司及承诺
人存在可能影响履行承诺的其它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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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持续督导总结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本次资产重组的标的资产及涉及的股份已经完成交割及登记过户,
并履行了资产交割的信息披露义务;重组各方不存在违反协议约定及所出具的承诺的
情況;本次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方在业绩承诺期限内完成了约定的业绩承诺,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标的资产未发生减值;上市公司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提及的各项业务发
展稳定,营业收入有所增长,盈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均有提高;自重组完成以来,
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符合现代企业制度和《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的要求。上市公司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披露有关信息,未有损害上市公
司及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资产重组的持续督导期已届满,
本独立财务顾问提请投资者继续关注本次重组相关方所作承诺的履行情况及相应的
风险。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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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2018年度持续督导工作报告暨持续督

导总结报告》之签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梅侃    汪文雨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9 年 4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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