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验资报告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录 一、 验资报告 1-2 二、 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3 三、 注册资本及股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4 四、 验资事项说明 5-6 五、 其他附送资料 六、 本所营业执照及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七、 签字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 五栋大楼 B2 座 301 室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8312386 传真 +86 10 88386116 www.apag-cn.com 验资报告 亚会 A 验字(2019)0010 号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韵达公 司”)截至 2019 年 7 月 11 日止的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实收情况进行审验。按照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协议、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 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全体股东及光韵达公司的责任。我们的责任 是对截至 2019 年 7 月 11 日止的光韵达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实收情况发表审 验意见。我们的审验是参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602 号——验资》的 要求进行的,在审验过程中,我们结合本次审验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检查等必要 的审验程序。 光韵达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22,477,228 元,股本为人民币 222,477,228 元。根据 2018 年 5 月 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19 年 6 月 21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及 2018 年 5 月 21 日公司 2018 年度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 年 7 月 8 日公司 2019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67 号《关于核准深圳光韵达光电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光韵达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44,495,445 股的普通股(A 股)。 经我们审验,截至 2019 年 7 月 11 日止,光韵达公司已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 27,517,446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0.0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275,999,983.38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16,079,999.17 元(含税)后,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59,919,984.21 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3 27,517,446.00 元(贰仟柒佰伍拾壹万柒仟肆佰肆拾陆元整),新增资本公积人 民币 233,312,726.84 元,增加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人民币 910,188.63 元。 本验资报告仅供光韵达公司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变更 登记及据以向全体股东签发出资证明,并向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有关部门呈报 发行股票实施情况时使用,不应将其视为是对相关认购对象的主体资格和认购有 效性,以及验资报告日后该等认购资金的安全性和完整性等的保证。因使用不当 所造成的后果,与注册会计师及本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1、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2、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3、验资事项说明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程汉涛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薛大龙 中国北京 二O一九年七月十一日 4 附件 1 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截至 2019 年 7 月 11 日止 被审验单位名称: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司 新增注册资本的实际出资情况 其中:股本 认缴新增注册 股东名称(类别) 实 知识 土地使 其 其中:货币出资 资本 货币 合计 占新增注 物 产权 用权 他 金额 册资本比 占新增注 例 金额 册资本比 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27,517,446.00 27,517,446.00 - - - - 27,517,446.00 27,517,446.00 100.00% 27,517,446.00 100.00%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27,517,446.00 27,517,446.00 - - - - 27,517,446.00 27,517,446.00 100.00% 27,517,446.00 100.00% 5 附件 2 注册资本及股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截至 2019 年 7 月 11 日止 被审验单位名称: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认缴注册资本 实缴注册资本 变更后 变更前 变更后 变更前 股东名称(类别) 本次增加额 占注册资 占注册资 金额 本总额比 出资比 出资比 金额 金额 金额 本总额比 例 例 例 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66,697,950.00 29.98% 94,215,396.00 37.69% 66,697,950.00 29.98% 27,517,446.00 94,215,396.00 37.69%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55,779,278.00 70.02% 155,779,278.00 62.31% 155,779,278.00 70.02% - 155,779,278.00 62.31% 合 计 222,477,228.00 100.00% 249,994,674.00 100.00% 222,477,228.00 100.00% 27,517,446.00 249,994,674.00 100.00% 6 附件 3 验资事项说明 一、基本概况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光韵达公司”) 前身为前身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10月25日。 根据公司2008年12月17日第二届第六次股东会决议,公司净资产整体折股变 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次整体变更进行了审 验并于2008年12月16日出具深鹏所审字[2008]983号审计报告。 根据公司2009年8月10日召开的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2011年5 月1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735号文” 《关于核准深圳 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的核 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7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增加注册资 本人民币17,000,000.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7,000,000.00 元。 经历次变动,本次注册资本和股本变更前,贵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22,477,228.00元,股本为人民币222,477,228.00元。 二、新增资本的出资规定 根据2018年5月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19年6月21日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及2018年5月21日公司 201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9年7月8日公司201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证监许可[2019]67号《关于核准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4,495,445股的普通股(A股)。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共计27,517,446股,发行价格为10.0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275,999,983.38元。出资方式全部为货币资金。本次发行后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 民币249,994,674.00元。 7 三、审验结果 截至2019年7月11日止,公司保荐人(主承销商)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已收 到3名投资者缴入的出资款人民币275,999,983.38元,扣除部分证券承销费和保荐 费人民币14,299,999.17元后,余额人民币261,699,984.21元,于2019年7月11日 汇入光韵达公司中国银行深圳分行银行账户(账号:757566700694)人民币 261,699,984.21元。 上述募集资金总额275,999,983.38元,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等与发行直 接相关的费用16,079,999.17元(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59,919,984.21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27,517,446.00元,新增资本公积 人民币233,312,726.84元,增加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人民币910,188.63元。 四、其他事项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直接相关的费用如下表: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含税) 税金 金额(不含税) 承销费用 13,799,999.17 781,132.03 13,018,867.14 保荐费用 1,000,000.00 56,603.77 943,396.23 审计费用 650,000.00 36,792.45 613,207.55 律师费用 530,000.00 30,000.00 500,000.00 验资费用 100,000.00 5,660.38 94,339.62 合计 16,079,999.17 910,188.63 15,169,810.54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