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光韵达: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19-08-24  

						    证券代码:300227           证券简称:光韵达        公告编号:2019-060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光韵达”)于2019年
8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议案》,具体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生产经营及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光韵达激光应用技术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光韵达激光”)拟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1,000万元
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由本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
外担保的担保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累计对外担保的担保金额
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子公司光韵达激光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
按规定需要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深圳光韵达激光应用技术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70344467J
    3、设立时间:2005年03月25日
    4、法定代表人:侯若洪
    5、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朗山路13号清华紫光科技园1层
    6、注册资本:1282.10万元
    7、经营范围:从事精密激光技术的应用开发、研究及相关电子产品的开发,销售
自行研发的产品,并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以上均不含限制项目)。生产高温陶瓷电容、
低温陶瓷电容、柔性线路板;销售自产产品。(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查批复:深南环
批【2010】50819号经营。)
    8、与公司的关系:光韵达激光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9、被担保人财务情况:


                                       1
                                                                             单位:元

          项目               2019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142,616,495.07                141,568,178.81

         负债总额                        35,110,099.68                 37,696,183.99

     所有者权益合计                     107,506,395.39                103,871,994.82
          项目                     2019年上半年                   2018年度

         营业收入                        19,996,363.79                 61,506,709.73

         利润总额                           4,275,765.38               21,294,483.2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634,400.57               20,173,995.10
    10、光韵达激光从设立至今,未受过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无抵押、担保事项;
无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拟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保证人: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主合同债务人:深圳光韵达激光应用技术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本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具体以银行审批金额为准)
    保证期间:一年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
    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满足企业在经营发展中的资金需求,提高
经营效率,更好地实现业务的稳定、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长
远的发展。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
被担保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本次担保事项不会给公司正常经营带来重大影响,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

光韵达激光应用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五、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过认真审核,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被担保对象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有
效监控与管理,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正常运
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有助于解

                                        2
决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的需求,促进子公司的经营发展,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符合公
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事项的决策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
益的行为。我们同意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光韵达激光应用技术有限公司向银

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140,000,000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
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763,819,169.70元的18.33%,全部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

或孙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四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