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光韵达: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2020-01-09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
下:
   经核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
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
务,满足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王肇文   张琦   贺正生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