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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富瑞特装: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对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进行担保的公告2017-07-26  

						股票简称: 富瑞特装           股票代码: 300228        公告编号: 2017-043


         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申请银行授信并对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进行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银行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向中国农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申请的 15000 万元人民币综
合授信额度已到期。
    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张家港富瑞重型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瑞重装”)
拟向农业银行申请 15100 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期限 1 年。其中公司向农业
银行申请 7100 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担保方式为富瑞重装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
担保;富瑞重装向农业银行申请 8000 万元贷款,担保方式为公司为富瑞重装提
供连带责任担保并以公司自有不动产权证号:苏(2017)张家港市不动产权第
0057374 号的房地产进行抵押担保。
    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总监焦康祥先生代表公司办理上述相关授信及担保手
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张家港富瑞重型装备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 年 1 月
    住所:江苏扬子江重型装备工业园朝东圩港路 1 号
    法定代表人:黄锋
    注册资本:人民币 55400 万元
    经营范围:新能源、空气分离、石油化工、海水淡化重型装备的研发、设计、
制造和销售(设计压力容器的按许可证范围经营);工业撬快、模块的研发、设
计、制造和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
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涉及专项审批的,凭许可证经营)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富瑞重装的总资产为 72,930.48 万元,负债总额
为 16,995.46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 3,468.5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
16,915.19 万元),净资产为 55,935.01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23.30%,2016 年度
营业收入为 12,853.05 万元,利润总额为 184.78 万元,净利润为 98.87 万元。(以
上数据已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富瑞重装的总资产为 71,977.77 万元,负债总额为
16,015.08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 3,449.65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 15,934.81
万元),净资产为 55,962.68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22.25%,2017 年 1 至 3 月营业
收入为 5,002.84 万元,利润总额为 31.45 万元,净利润为 26.73 万元,(以上数
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富瑞重装拟向农业银行申请 15100 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
额度,期限 1 年。其中公司向农业银行申请 7100 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担保方
式为富瑞重装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富瑞重装向农业银行申请 8000 万元贷
款,担保方式为公司为富瑞重装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以公司自有不动产权证号:
苏(2017)张家港市不动产权第 0057374 号的房地产进行抵押担保。
    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担保事项尚未签署《保证合同》,须经相关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后签署。


四、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及逾期担保事项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 84,699.62 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
对子公司担保 67,362.42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9.04%,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21.57%。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对外担保事项实施
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 92,699.62 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对子公司担保
75,362.42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3.67%,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23.60%(以上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资产为公司 2016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及总资产),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亦
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以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审议
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对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进行担保的议案》,
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补充富瑞重装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有利于子公司业
务的发展,富瑞重装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到目前为止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
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六、独立董事意见
    针对上述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进行担保的事项,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担保事项是为补充富瑞重装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有利
于富瑞重装业务的发展,富瑞重装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到目前为止没有明显迹
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
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没有发现有侵害中小
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的
规定,我们同意本次公司对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7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