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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富瑞特装:关于公司为全资、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2018-01-10  

						股票简称: 富瑞特装           股票代码: 300228        公告编号: 2018-004


               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银行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张家港
富瑞重型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瑞重装”)因经营业务需要拟向华夏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申请授信额度 3000 万元,期限
1 年,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长隆石化装备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长隆石化”)因经营业务需要拟向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张家港农商行”)申请授信额度 1000 万元,期限 1 年,由公司提供连带
责任担保,长隆石化其余小股东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公司授权财务总监焦康祥先生代表公司办理上述相关手续、签署相关法律文
件等。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张家港富瑞重型装备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 年 1 月
    住所:江苏扬子江重型装备工业园朝东圩港路 1 号
    法定代表人:黄锋
    注册资本:人民币 55400 万元
    经营范围:新能源、空气分离、石油化工、海水淡化重型装备的研发、设计、
制造和销售(涉及压力容器的按许可证范围经营);工业撬块、模块的研发、设
计、制造和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
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富瑞重装的总资产为 72,930.48 万元,负债总额
为 16,995.46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 3,468.5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
16,915.19 万元),净资产为 55,935.01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23.30%,2016 年度
营业收入为 12,853.05 万元,利润总额为 184.78 万元,净利润为 98.87 万元。(以
上数据已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富瑞重装的总资产为 74,389.35 万元,负债总额为
18,348.80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 4,637.99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 14,052.88
万元),净资产为 56,040.56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24.67%,2017 年 1 至 9 月营业
收入为 15,531.00 万元,利润总额为 112.89 万元,净利润为 105.54 万元,(以
上数据未经审计)。
    2、江苏长隆石化装备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 年 10 月
    住所:张家港经济开发区南区
    法定代表人:黄锋
    注册资本:人民币 1230.7692 万元
    经营范围:普通石化装卸机械设备设计、制造、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
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长隆石化的总资产为 6,578.59 万元,负债总额为
1,935.88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 200.0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 1,935.88
万元),净资产为 4,642.71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29.43%,2016 年度营业收入为
7,387.46 万元,利润总额为 2,519.26 万元,净利润为 2,164.23 万元。(以上数
据已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长隆石化的总资产为 6,213.48 万元,负债总额为
1,619.26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 0.0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 1,619.26 万
元),净资产为 4,594.23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26.06%,2017 年 1 至 9 月营业收
入为 2,071.23 万元,利润总额为-41.26 万元,净利润为-64.10 万元,(以上数
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全资子公司富瑞重装因经营业务需要拟向华夏银行申请授信额度 3000
万元,期限 1 年,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长隆石化因经营业
务需要拟向张家港农商行申请授信额度 1000 万元,期限 1 年,由公司提供连带
责任担保,长隆石化其余小股东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担保事项尚未签署《保证合同》,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后签署。


四、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及逾期担保事项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 90,124.20 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
对子公司担保 79,472.00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2.18%,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22.95%。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对外担保事项实施
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 94,124.20 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对子公司担保
83,472.00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4.49%,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23.97%(以上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资产为公司 2016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及总资产),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亦
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审议结果
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本次担
保事项。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补充富瑞重装、长隆石化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有利
于子公司业务的发展,富瑞重装、长隆石化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到目前为止没
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本次担保行为不
会对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六、独立董事意见
    针对上述公司为全资、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进行担保的事项,独立董事发表
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担保事项是为补充富瑞重装、长隆石化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
资金,有利于富瑞重装、长隆石化业务的发展,富瑞重装、长隆石化信誉及经营
状况良好,到目前为止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
保责任。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
响。没有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公司为全资、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
提供担保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