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瑞特装: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3-17
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基于独立判断
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关于调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调整方案参照了同行业及本地其他上市公司标准,有
利于激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更好地完成公司未来的经营计划目标,决
策程序及确定依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调整方案。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字页)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签字:
许敬东 刘伦善 汪激清
2020 年 3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