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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拓尔思: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12-29  

						           北京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王汉坡、俞放虹和张绍岩,根据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第四届董事
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
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的议案》等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程序合法有效。

    2、经审阅相关人员的个人履历,本次受聘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了相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能力,
未发现有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
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
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聘任施水才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聘任马信龙先生、李
琳女士、肖诗斌先生、令狐永兴先生、刘瑞宝先生和曹辉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聘任何东炯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任财务总监。




                                       独立董事:王汉坡、俞放虹、张绍岩

                                                        2017 年 12 月 28 日